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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山逼近她一步,“你明明知道,那就是你。”
庄妙而咬唇道:“我确实没有见到他……”
她见路小山靠近,毫不羞怯,反而大有赞叹之意。
路小山叹气道:“那日在小姐闺中,我碰巧发现了小姐的一个奇特的癖好。”
庄妙而神色一动,“哦? 什么癖好?”
路小山的脸上掠过奇怪的笑意:“我发现柜子里,藏着许多男子的腰带,真是叹为观止。”
庄妙而面色忽红,道:“可惜没能收藏到你的腰带……不如……”
她忽然媚笑起来,呼吸顿促。
路小山恍若未见,“那其中就有我师兄宋春山的银丝腰带,那上面镶嵌的黑曜石,本是我送给他的。
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你还想抵赖?”
庄妙而吃吃笑道:“被你发现了呢……那又如何? 我们两情相悦,共度春宵,互换贴身之物,缔结鸳盟。”
她孩童般天真的脸上带着美丽的微笑,是那么甜美清纯,好似一个陷入爱河中的少女,明明这是世间最虚伪的谎话,经由她说来,分外自然真诚。
路小山的脸色一会黑,一会白,最终转成冷冷的笑意。
“庄大小姐,既然这么爱玩,我们就一起玩吧。”
他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匕首,闪着寒光,“我可不知道这手什么时候一抖,在这吹弹可破的肌肤上留下几道疤痕……”
这在玄机山庄呼风唤雨为所欲为的大小姐,嫩白如玉的脸上这才显出恐惧之色,不情愿地在记忆中搜索到宋春山的身影。
那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正如春山一般,清新俊朗,英气不凡。
然而他第一眼吸引她的,并非他的脸,而是他的手,那只手彼时正握着一把长剑,指节圆润而分明,指着调戏她的一个江湖浪子。
说是调戏,其实不如说是调情。
只是那浪子在她的三言两语撩拨之下,言语越来越露骨,神态越来越急切,碰巧被宋春山撞见。
遇见这么有正义感的年轻侠客,真是有趣,她顿时跌坐在地,装作瑟瑟发抖的模样,如同一只羞怯的小鹿,含着脉脉的波光,带着仰慕的神色,时不时偷眼地望着宋春山。
宋春山武功了得,三两下便赶跑了那个浪子,面色微红,慢慢向她伸出了手。
她看着那修长的手指,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化为一具肉琵琶,而那手,在上下左右弹奏,奏出这世间最为动听迷人的乐曲。
她不过略略施展女孩子的小伎俩,宋春山便痴痴地坠入了爱海,为她神魂颠倒,竟想娶她为妻。
她可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妻子。
她敷衍着他,然而他却认真起来,回家禀明了父母,竟然带着聘礼,前来向母亲娶亲。
那么多的情人,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有他最黏人,黏得她透不过气来,终于生了厌弃之心。
她又寻了一个貌美的少年,背着宋春山,在闺房之中厮混,红绡帐底卧鸳鸯。
谁料他竟然闯了进来,昔日对着江湖浪子的剑,竟然对准了她。
他以为自己是谁呢?竟敢管教起她呢……她娘是这山庄的女主人,从来对她百依百顺,对她的任性妄为,从不说个不字,宋春山算什么呢?
“于是你就杀了他?”
路小山盯着庄妙而有些激动的脸,冷冷地问。
“我没有杀他……”
她矢口否认,眼中却闪过一丝亮色,灵越暗叫不好,果然她高声叫道:“娘亲,上官叔叔,快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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