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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穿上军靴,露出五根脚趾。
emmmm怎么说呢,就是军靴切的有点多,脚趾头有些外露,其他倒还好。
“脚抬起来我看看。”
福布斯立刻抬起双脚,不敢有任何怠慢。
林克看了一阵,自喃自语道:“好像是切的有点多,我知道了!”
随后埋头拿着匕首开始一双完好无损的军靴。
这些军靴都是雇佣兵的,脚码都比较大,林克直接套进去完全是拖着走路,相当不便。
接下来要横穿机械神教掌控下的戈壁,要是打赤脚用不了多久就会鲜血淋漓。
戈壁到处都是坚硬土地和碎石,不像沙漠可以光脚。
林克一边埋头裁剪,一边说道:“我的确是奴隶,不过我是干掉他俩逃出来了。
古代遗迹被流沙淹没,这件事废土帮绝不会善罢甘休,留在沙漠不亚于自寻死路。”
“戈壁是机械神教的地盘,那是比废土帮还恐怖的存在。”
林克说着打量了一下福布斯,道:“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皮糙肉厚满身肥油的人,抓去做人肉电池,生不如死。”
福布斯打了个寒颤,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机械神教拿活人做能量电池的事情在沙漠人尽皆知,可止小儿啼哭。
“我现在准备横穿戈壁,逃到北边自由联邦的沙都,你有什么打算?”
福布斯满脑子浆糊,他当时也只是想着从奴隶营逃出来,至于逃出来后怎么办,一点考虑都没有。
“我……我……”
半天崩不出来个屁。
林克切好军靴,套进脚里试了下,脚趾刚好伸出来却又不多余,刚好!
林克又脱下一个雇佣兵的裤子,量了一下割成适合他的长度,几分钟时间就换上了迷彩裤和露趾军靴。
不得不说,穿上裤子和鞋子的感觉,真让人安心。
福布斯愣了半晌,才怯生生开口问道:“我们能穿越戈壁,安全抵达自由联邦吗?”
林克没有多说,起身掀起亚麻布衣,枪带上挂着微冲、手枪和两个弹夹,手上还攥着一把匕首。
寻宝鼠站在林克肩头,两只小爪子交叉别在胸前,侧着小脑袋斜四十五度向上,标准的正派超级英雄集结经典造型。
“好,我加入!”
片刻后……
“林克老大,谢谢你为我做鞋。”
“应该我谢你,要不是我拿你先试验一下,又怎么可能打造出这么合脚的军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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