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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两人在春春的房间继续聊天。
“其实,那时侯,他想过送我到中央美院进修的,但我那时没想那多,又天天泡吧,没去。”
春春幽幽地吐完烟圈,裂开嘴巴笑起来。
春春脸上最动人的部分就是嘴巴了,不是传统的樱桃小口,而是稍有些扁阔,一笑起来,就风情万千。
“多可惜啊!”
常夏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春春,眼里现出真心实意地替她婉惜的神情。
“也没什么可惜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怎么舒服怎么来。”
春春缓慢地吸烟。
常夏见她的面容有些黯淡,那是长期过夜生活,在她脸上留下来的痕迹。
成夜成夜的熬通宵玩游戏,白天醉生梦死,两眼沉暗,无精打采。
“她是不是以为青春是件衣服,揉皱了,弄破了,还可以随意去买新的。
但不是啊,青春是身上唯一的一身皮肤衣,弄苍老了,虚耗了,再也不可能回头。”
常夏想道。
“我有好多女朋友,都是给人做情妇的。
做情妇有什么不好,只要有钱。
不过,像你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好像替常夏感到遗憾似的又笑起来。
常夏穿着一件灰色的、剪裁得体的连衣裙,显出腰肢纤细。
窈窕淑女,就是这样子的。
看她的体形也婀娜多姿,对自己的先天优势却浑然不觉。
“你一天到晚就是看书,真是……”
后面的话,春春没说下去,觉得说下去也没意思吧。
不喝酒不泡吧不打游戏不做情人,长得一副娇滴滴的面孔,整天却像修女似的看书。
就是个傻木头,哪像她的那些朋友。
如若不是因为贫穷合用一个客厅,此生,大概都不会有交集。
“咦,你们谈了六年,你怎么不跟他不结婚呢!”
常夏忽然傻傻地好奇问。
她脑中还没印入“情人”
这个概念。
她和吴民分手,不是因为她不愿意跟他结婚嘛!
春春像是猛然被呛了一下,说:“不结,不结,我怎么可能跟他结婚呢……打死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那声音被厚重的悲哀截住了,这悲哀好似一堵墙,后面有暗室。
但暗室里有什么,春春停住了,不肯再说。
常夏也不便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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