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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天蔽日的丛林里,一支小队伍正在小心翼翼的行军。
侯大盛感觉自己浑身都黏糊糊的,即使他穿着的迷彩服意见很透气了。
但这该死的南美丛林和非洲的不一样,这里的湿度更大。
好在他的靴子不错,至少现在还保持着干爽。
“伙计们,我们需要休息一下。
一会儿我会让我的人继续开路,我们不能新军的太快。”
说话的,是个雄壮的大胡子。
他穿着一身丛林迷彩,挎着一把M16A4。
不过显然这把M16A4是改装过的,那弹夹都不一样。
这大胡子的左眼旁边,有着一道浅色的疤痕,显然是不久前留下的。
“骑兵枪的人可不是庸手,我们需要保持体力。
不然遭遇上了还没有开打,我们自己就没了力气了。”
这左眼带疤的,便是森蚺的团长。
叫雪茄。
当然,这很可能源于他酷爱雪茄。
雪茄在接到了刀手的电话后,叫价八十万。
理由是骑兵枪不是好对付的,森蚺也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但刀手一口咬死最多六十万,这是刀手和肥狗商量好的价钱。
毕竟他们只是指望森蚺吸引住骑兵枪的火力,没指望他们能够真的把骑兵枪拿下来。
双方讨价还价了好一会儿,森蚺最终还是妥协了。
先给了三十万,森蚺便带着自己所有三十二个人过来。
看到他们的人少了,刀手却没有很惊讶。
这就是雇佣兵,昨天或许还一起喝酒吹牛说着哪儿的妞更漂亮。
但今天再相遇的时候,得到的便是他已经挂掉的消息。
所有人都已经麻木了。
当然,少了六个人森蚺的战斗力还在。
他们的核心并没有散掉。
“嘿!
厨子,你是刀手的新朋友么?!
你看起来刚刚入行啊!”
雪茄笑呵呵的对着侯大盛问道,侯大盛却也没有否认。
笑着道:“是的,我什么也不懂所以得多跟你们学学。”
侯大盛确实保持着谦虚的态度来学习,毕竟南美的丛林跟他老家的森林、非洲的丛林都不一样。
这里的一些药理也会不一样,好好的听从本地人的指挥这是活下来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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