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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哒……”
侯大盛手里握着从巨狼那里送过来的AKM,这是他在南美丛林里面从骑兵枪的毒牙手里缴获来的战利品。
不知怎的,侯大盛下意识的在那次生死之战后觉得似乎这把AKM更加的适合自己。
肥狗和巨狼对此的解释是,毒牙拿了不少钱对这把枪进行了改装。
从枪管到皮导轨,还有弹夹和枪机。
所以,这把枪用起来自然感觉比侯大盛之前的Mk14Mod0要好用的多。
这也坚定了侯大盛要自己弄一把改装枪的决心。
一梭子弹夹,很快打完了。
侯大盛把靶纸调过来看了一下。
这把枪果然比其他枪用起来更顺手,而且射击精度更高。
“先生,说实话。
我现在还认为你在做一件蠢事。”
科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侯大盛的身边耸肩道:“借了三百万美金,千里迢迢来做掉一个素不相识的市议员。
还有一个帮派,这实在有些疯狂。”
“我还年轻,年轻人总是热血多一些的。
我还不到二十岁呢,要我活的跟七八十的老头子似的那是多么的无趣啊……”
侯大盛哈哈一笑,将自己的AKM放下对着科菲道:“年轻的时候,总得让热血沸腾一下。
免得老了,热血都凉了沸腾不起来。
倒是想沸腾都没法沸腾了。”
科菲听的侯大盛的话,不由得沉默了一下。
这话有些新鲜,但想想却是不道理。
年纪越大,也就越冷静、越理智。
而理智多了,热血就没了。
人生总是有阶段的。
青春年少热血时,渐达青年陷困惑。
中年不惑,而年少热血少了。
更多的是,知道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义务。
少年人总是热血的,青年人却是最无奈的时候。
他们觉得热血是傻,又看不起中年人的谨慎。
但他们自己本身应该怎么办,却不知道。
他们自己也在困惑。
子曰:吾十有五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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