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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天了,侯大盛看到了自己跟肥狗、刀手之间的差距。
尤其是在丛林潜伏方面,如何让自己的痕迹留下的更少、如何误导追踪者。
甚至诡雷、隐蔽、突袭……等等。
肥狗和刀手,着实教了侯大盛不少好东西。
尤其是快速出枪,从手枪到自动步枪如何在丛林环境之下最快速的击中敌人。
这对于侯大盛来说,是第一次学到。
的确,侯大盛有着一定的丛林作战基础。
但那些基础都是基于他打猎的情况之下。
而正式的对战中,却有很多瑕疵。
上回侯大盛之所以能够在对那些黑人士兵的战斗中,处于碾压水准是因为那些黑人士兵根本就不擅长于丛林战。
更不擅长于夜战。
甚至他们本身就是一群炮灰,这才给了侯大盛练手的机会。
然而,如果还是用那样的方式去对战精锐的、熟悉丛林战的对手。
那跟找死没有区别。
至少侯大盛在这次训练中,就看到了数十处自己遗落的痕迹。
每一处,都能够让肥狗和刀手找出他来并且做掉他十几次。
“砰砰砰……”
侯大盛呼哧呼哧的冲出来,还没有来得及开枪身上的激光接收器便响起了。
这是被击毙的象征,侯大盛只能无奈的放下枪准备回到出发点。
而在他身后隐蔽的肥狗则是咆哮着对刚刚射击侯大盛的区域,便是一阵扫射“突突突……”
。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侯大盛走过那道灌木的时候,发现该死的巨狼早已经撤到右边的一颗大树后面,正咧嘴对着自己一阵笑。
很显然,巨狼对自己的枪法很自信。
开枪后根本就不看,直接撤走。
“咔嗒……噹~!”
一身脆响,这代表着诡雷爆炸。
准备包围过来的肥狗和刀手身上的接收器开始嗡嗡作响,肥狗脸色铁青的低声吼着“好了!
队长,你赢了!
可以出来了!”
巨狼扛着枪,笑嘻嘻的从大树后面绕出来看着肥狗和刀手道:“小伙子们,你们还太年轻了!
想跟我这样的老家伙斗,你们还太嫩了!
今天就到这里为止吧,明天我们继续!”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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