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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开封府,一场罪恶正在上演。
“不要呀!
放开我,求求你了!”
少女流着泪,祈求道。
“小美人,还是从了我吧!
若是伺候的小爷我舒服,小爷说不定将你收入房中,做小妾!”
一个嚣张至极的声音传来,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样貌俊俏,身上穿着华贵,一副翩翩公子的派头,嘴角露出邪邪的笑容。
“公子,你饶了我吧。
比我美貌的大有人在,放过我吧!
我还有未婚夫,你不能这样!”
少女委屈的道。
男子最为宝贵的莫过于权势,可是女子最为宝贵的莫过于贞操。
未婚,就这样失去贞操,那邻里都会鄙视她的,她还怎么做人!
“丫头,做我的女人,是你的福气!”
“你是谁,你竟然敢于罔顾王法,我必然向开封府尹状告你!”
少女气急败坏的道,心中却是忐忑。
看这少年的装饰,衣服,必然是大富大贵之人。
既然敢于将她掳走,行禽兽之事,必然有依仗,又岂会惧怕他的状告。
况且被侮辱了,有岂能去状告,弄得尽人皆知,将父母的脸面都丢尽。
“威胁我,我不怕!”
少年有些嚣张的道,“我是皇子,我怕谁?我乃是十三皇子赵朴,封为仪王。
你个小丫头,又岂能告倒我!”
少女一听,顿时绝望了。
皇子,她的运气这样差。
竟然遇到了皇子,当今圣上的十三子,当今的仪王。
民不与官斗,官不与皇室斗,状告亲王,她能告倒吗?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是说一说而已。
一位亲王,只要是不造反,几乎是稳稳安安,度过一生。
至于欺男霸女,那又算得了什么。
运气好些,可能被收为妾室;运气差些,只能忍气吞声。
“丫头,乖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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