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桑景云和桑钱氏买好报纸,又去买了四斤猪肉,一斤冰,这才往家里走去。
回家的路上,桑景云抱着报纸,有些兴奋。
《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大概是误会了她的身份,以为她是个有名的文人,于是在刊登她的小说时,用了标点。
这对她来说,有极大好处。
一定会有很多人,关注到她的这篇小说。
甚至一些平日里不看小说的人,说不定都会读一读他的小说。
但走着走着,桑景云心里的兴奋渐渐退去,开始考虑一些别的东西。
她原本,只想写一部可以快速发表,可以挣到钱的小说,并未多想什么。
但现在,她的小说这么受重视,她的追求,或许不该只有这么点。
桑景云觉得,自己可以想办法,将这部小说写得更好一些。
她很有自知之明,论学识,她绝对比不上这时那些读了多年书的文人。
单论对文言文的理解,桑景英都远超她。
她初高中那会儿,学了许多古文,但时间一长,就都还给了老师。
一些纯文言的内容,她是看不懂的。
但她也有优点。
她敢打包票,她看的小说的总量,超过这时任何一个人,她写过的小说的总量,也超过这时的任何一个人。
上辈子,她是真的很喜欢看小说,看书速度还非常快,若是看的是网文,有时一天下来不停地看,能看上百万字。
写小说就更不用说,网络时代,一些小说总字数过千万,而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能写一部一百万字的小说,已经很了不得。
而她写了十几年小说,加起来有两千万字。
这些小说,在文学性上有欠缺,但论调动情绪的能力,论感染人的能力,绝不会差。
尤其是对普通人来说。
小说可以给人力量,她可以更用心地去塑造孟佑,传递给人积极的思想。
她笔下的孟佑,本就是不管遇到什么磨难,都不会放弃的,在之后的故事里,她可以多进行相关描写。
她要告诉读者,风雨后,总能迎来彩虹!
还有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
故事的结局,是桑景云早就定好的。
她这书虽然叫《双面魔君》,但她从未想过,要让孟佑一直当魔教教主。
魔教就是一个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它不该存在。
这是她的想法,也是孟佑的想法。
只是,魔教坏,正道也不全是好人,孟佑的全家,就死在道貌岸然的正道人士手上。
在这个故事里,还有很多武林人士,仗着自己武艺高强,不把普通人的性命当回事。
就像魔教掳掠幼童培养成死士,又比如正道人士在除魔卫道时,全然不顾受到牵连的普通人。
这些武林高手,就是武侠世界的特权阶级和资本家。
有些武林人士还好,但也有很多人在拥有武力后,广收门徒,直接就成了盘踞一方的恶霸,让当地百姓苦不堪言。
我是一名半边身体正常,半边身体长满了鳞片纹路的阴阳人,从小被人嘲讽耻笑。我以为我将要孤独终老的时候,我才知道,早在我三岁的时候,就被家人卖给了一只鬼...
我从小是个孤儿,任人欺辱,不敢反抗。直到那一天,我哥哥突然回来了,他成为了神秘兵王,富甲天下,权倾全球,从此我想低调都不行了...
历经千辛万苦,吴蒙终于被一个修仙小宗门收为门人,但悲催的是,一大早去报到之时,却发现宗门一夜之间被一个神秘人灭门,唯一的幸存者,在交待吴蒙继任宗主之位后,便一命呜呼。自此,一个悲催又略搞笑的故事,正式拉开帷幕...
他是只鬼,她是个人。一次被亲爹算计,她成了他的冥婚新娘。新婚之夜,他顶着一张惨白恐怖的脸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她痛哭挠门你是鬼,我是人,我们不合适!无妨,我不嫌弃你。我嫌弃你!她哭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他认真的道因为你是个人。果然人和鬼是有代沟的!...
旅游是职业,抢劫是副业,吃喝嫖赌是专业。看她李晨语如何走遍千山万水,看尽世间红尘。...
合租学姐,貌美如仙。我意外得知她魂魄离体,人之将死。我不想她死,于是,我去寻找传说中能保住人魂魄的灵器魂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