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
浩瀚万界,仙魔纵横!一个小修士杨晨,陨落后重生于生前的那个小世界之中,似毫不起眼!但诸天世界的命运,却因此而改变!执幻剑,我欲凌天下!踏仙路,我欲成仙主!...
无常快递,阴司的阳间部门,任飞儿,无常快递的少主现在驱鬼也拼颜值了?看看这出出进进的,男的帅,女的美,再加上自己这个小可爱,完美!群演快来看呀,黑白无常唯一的女徒弟来无常快递上班了,大鬼小鬼都快跑吧,逮到绝对没个好。一张又一张的拼图,等着你来拼好,一个意想不到的真相,正在靠近!驱着鬼谈着情,赚钱恋爱两不...
问穿越到海贼,你有什么梦想?斩夜我的梦想是保护娜美,罗宾,汉库克,佩罗娜(啪!作者给我说人话!)我是要成为后宫王的男人!(作者满意的点点头)...
方翰本是一个普通打工仔,意外被一座从天而降的小山砸中,穿越到了仙侠世界。灵台识海之中,自有仙府洞天,开局一分地,洞天日月长。种田得灵药,丹药当糖豆。一步步走上长生大道。(凡人流,种田流)...
什么是强者?踏着尸山血海,经历无数生死之战不死,方成强者!天要灭我,屠尽诸天手中持剑,动荡乾坤!且看华夏的最强者重生异界后,如何书写一段不朽传奇。欢迎加入剑灭诸天小说群,群号码513715565,大家可以随意发现,欢迎提意见真心希望喜欢本书的读者进来,至少这样,我能知道我的书还有人看!...
她是杀手,可是,她却被最信任的妹妹暗算了,到死才知道,因为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再次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