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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宝珠有点懵:“哪儿去?”
“平乐馆,姬老板那儿。
我让你给我带香囊给他,你也忘了吧。”
叶彩衣这么一说,席宝珠就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回事儿。
要说原身跟叶家谁比较要好,也就眼前的叶彩衣了,因为两人有共同爱好,叶彩衣也喜欢那绝代名伶,只不过原身是明着喜欢,叶彩衣是暗地里喜欢,不敢给叶家其他人知道,叶瑾修那人太正派,知道自己妹妹喜欢那种男人,说不定会打断她的腿!
所以当原身收到请帖之后,叶彩衣就悄悄的找来,让原身当晚去捧场的时候,把自己亲手绣的香囊交给那绝代名伶姬常春。
“我昨儿差点死了都没去成,你不问我有事没事儿,还关心你的香囊?”
席宝珠埋怨。
叶彩衣也觉得自己好像做的是有点不对:“哎呀,我这不是一时情急嘛。
看你活蹦乱跳的,想来没事的。”
“我活蹦乱跳是我命大,昨儿生死一刻间,我忽然参透人生真谛,美色是剔骨钢刀,太危险了。”
席宝珠长叹一声,一副悟道的境界相。
叶彩衣看她这样眨巴了两下眼睛:“大嫂,你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经历了生死一刻以后,你就不喜欢姬老板的……呃,美色了?”
席宝珠身材高挑,比一般女子都要高出几分,伸手勾过叶彩衣的肩,语重心长的劝:
“彩衣啊,听大嫂一句劝,回头是岸。”
年纪轻轻的学人什么不好,偏学人追星,追星都追不好,礼物还要别人帮着递,这算什么,云追星吗?
席宝珠觉得自己既然想在叶家好好过日子,那就有义务,有必要,把夫君的妹子往正途上领。
教育完小姑子以后,席宝珠便在小姑子崇(嫌)拜(齐)的目光中,负手离去了。
席宝珠现在住的院子叫碧云居,是叶家特意准备了给叶瑾修和席宝珠做婚房的,可惜席宝珠骄矜过了头,愣是守身如玉,不愿圆房,叶瑾修也不纠缠,新婚当晚就搬出了碧云居,回到他的擎苍院住去了。
回到碧云居,席宝珠打算先检视一遍自己拥有的资产,让阿金阿银把账目本拿了过来,席宝珠的嫁妆账目本倒是很多,足足有十二本,可是里面的大多是田地,商铺,一些不能变卖的御赐之物,真正的银两却是不多,才两三千两的样子。
席宝珠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就原身这种超级白富美的出身,身上怎么说也得有个几十万两傍身吧。
没有几十万,几万两总能有吧。
“就这么多了?”
席宝珠问。
阿金阿银对看一眼,无奈摊手:“若是夫人前阵子没让人给姬相公送去十万两的话,应该是还有的。”
席宝珠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
十万两!
美色何止是剔骨钢刀,根本就是饲料粉碎机,沾上了,带进去,渣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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