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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绍威颇为尴尬,也后悔自己嘴松,赶紧沉下脸,挥手呵斥:“又不是演武,你一个女孩子去做什么,出去,记住了,此事非同小可,关系性命,万万不得胡言。”
另外,消息已经漏出来,再打岔也没意思,他也只能这样训斥与告诫女儿。
罗绍威有四子一女,长子罗廷规,次子罗周翰,三子罗周敬,四子罗周允,以及女儿罗月华。
四个孩子里,罗廷规的年纪最大,其次就是罗月华,剩下都是小娃,毕竟罗绍威刚过而立之年,也就是这个朝代,要是放到现代社会,像他这种由官二代直接接班的干部生不出五个娃。
罗家以武立身,罗绍威还是军镇节度使,身上也有武艺,但他平时还是多愿意与文人雅士接触,也总会提拔一些士子在军府里任职,导致手下的军将多有不满。
不过,他从不反对女儿练武,而且还多加指点。
长子廷规羸弱,整天病怏怏的,而且平时要留在汴州做质子,此次也只是为了发丧亡妻才回魏州,剩下的三个儿子年纪太小。
女儿月华虽是女儿身,却有男子英气,不似那些深闺女子,府里的大小事宜多由她来帮忙搭理,才干也不输儿郎,罗绍威一直挺宠溺这个女儿。
罗月华也就仗着平时受父亲宠爱,并未退出,反倒倔强起来:“父亲,女儿并非胡闹,我也能杀人,不比别人差。”
说着,她退后一步,将手里的横刀脱鞘,耍了一个开刀腕花,随即又将长刀撩起,转腕,以背花刀式上右肩,继而一招斜扫,刀尖停在沈烈的鼻尖前。
厅内的这些人当中,除了冯晖之外,也就数沈烈的年纪最小,再加上这几天罗月华知道父亲看不惯沈烈,所以才敢这样放肆。
“我跟他的年纪相仿,既然他能杀人,为何我的刀不能?爹,您若不信,可以让我跟他比试一番。”
“拿走你的刀,不要用刀指着我,你会没命的。”
沈烈抬起银箸压下眼前的刀尖,少有的话多起来,只是说得很冷,目光也阴冷地盯着罗月华,不屑地继续道:“你的刀只是用来耍的,我的刀却会杀人,出鞘就要见血,你不配与我比试。”
说着,沈烈收回银箸,无视罗月华,重新端起饭碗,冷笑一声,道:“如果你能杀人,能解决麻烦,也就不用让我来替你们的杀牙军了。”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沈烈的这番话里带足了轻蔑与嘲讽,罗月华无从反驳,气得脸色涨红,手里的横刀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罗绍威也是皱眉,却不好发作,只能把火气发到女儿身上,厉声呵斥:“放肆,还不把刀收起来,滚出去!”
“哼,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几人!”
罗月华见父亲真的动怒,不敢再顶嘴,瞪了沈烈一眼,忿然离开。
“沈烈,胡说什么呢。”
这个时候可不能闹翻脸,马嗣勋赶忙虎着脸训了沈烈一句,随即举起酒杯打圆场:“节帅,令爱果然不比寻常女子,有胆识,有气魄,这股英气堪比男儿郎,节帅能有这等豪迈的女儿,着实令人羡慕,来来,咱们继续…”
马嗣勋和沈烈此番前来魏州,就是帮罗绍威剿杀他的牙军。
长安天子,魏府牙军,这句话就是说,大唐的天子虽然坐拥天下,但在魏博这个地方,真正掌控生杀大权的不是别人,而是魏博节度使的牙兵。
按理说,牙军是节度使的亲兵、私兵,如同左膀右臂,应该完全遵从节帅的军令,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违抗,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魏博,无论谁来当节度使,都得牙兵先点头答应,只有他们认可的人,才能在魏博做名义上的主人,否则就会被杀,这种状况一度延续了将近百年。
此番,罗绍威主动请人来砍掉自己的左膀右臂,这种情况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个中苦楚只有罗绍威最清楚,其实也不只是他,百年来,魏博节度使都有这个苦楚。
自朝堂建立藩镇以来,有实力的藩镇节度使多以家族世袭,牙兵们自然也就效仿,父子世袭,姻党盘互。
如此一来,牙兵们也就形成自己的利益集团,久而久之,牙兵首领的势力会越来越大,成为藩镇的实际掌控者,稍有不满,便敢杀了节度使,或是自立为王,或是另举他人继续当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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