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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屋子差不多都空了,一地的碎垃圾,萧恩摇摇头,这里的空气有点差。
伸出双手在半空中看了看,刚才这一通乱抓乱丢,不但丢出了节奏感,居然还丢出不少爽利的感觉出来...充满了...艺术气息!
好像...好像女人进超市,什么都往手推车里丢?
不对,女人买东西那是本能不是艺术。
那么,跟音乐有关系?
也不对,好像跟...领导艺术有关!
这让萧恩心里有些怪怪的明悟,难不成又要开发一个技能不成?
想当个超级英雄,总得有几手绝招,萧恩忖道:眼技之后,这招应该叫什么呢?
甩锅?
难听了点。
丢锅?
也不好听!
名字不好起啊,萧恩低头,看着脚边落着一把格洛克17,正是那天对着自己的那把,这是莫诺身上掉下来的。
另外刚才丢床的时候还有意外收藏,掉出来的一盒子弹散了一地。
右脚轻挑,枪飞到手中,萧恩打量了一下,这还是他第一次拿着真枪。
资料上说这款枪重620克,其中使用了好多聚甲醛塑料的零件,弹夹容量17颗子弹,所以叫格洛克17。
由于套筒座用合成材料制成,加上外形光滑,手感好,用的是扳机保险,不容易走火,所以在美国差不多占了四成的警务手枪市场。
全枪包括弹匣只有32个零部件,用一个销子可在一分钟内将枪分解。
萧恩也挺好奇,那些玩枪的高手,听说是可以在几秒之内把一只可以击发的枪拆成散碎零件,也可以在几秒之内把一堆零件装成一把可以击发的枪。
自己现在的体能技巧和智力,不知道能做到什么程度。
打量了一会,萧恩有些生涩和好奇地把枪拆开,又装上,再拆开,又装上,三次之后,拆装枪的速度已经快得连普通人的肉眼都看不出来了。
这样的枪,对我现在的身体,伤害有多大呢?
萧恩抬起左手,右手举着枪对着左手呯然开了一枪。
呯!
…...
街上,那个篮球在对面墙上反弹砸晕一个混混后嘭嘭好一会终于停下。
呯声传来!
几个混混敏感地竖起耳朵,有人叫道:“上面有枪声!”
“就是那间!
我听出来了!
快特么上!”
有人伸长手臂指着窗口,大吼大叫。
更有人急急推搡:“快!
没拿家伙的去车里找,拿家伙干!
打电话通知老大这里出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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