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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力直愣愣的盯着周真兰的左手背,由于太过专注,被秋唯看见了。
她轻声问道:“怎么了?大力。”
“没什么......”
王大力急忙收回目光,往嘴里扒饭,脑子里乱做一团。
手背上有黑痣,跟黄豆那么大,难道她是自已的母亲?
要是这样的话,秋唯不就是自已的妹妹了?
老天,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王大力无味的咀嚼着饭菜,秋唯总是往他碗里夹菜,叮嘱他多吃点清淡的东西,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他嘴里答应着,眼睛却总是在看坐在自已对面的周真兰。
感觉自已跟周真兰长得并不像,于是又瞅瞅秋国荣。
秋国荣虽然已经老态,但看得出年轻时候也挺帅的,不然他女儿也不会这么漂亮。
当然,此时王大力没有去想这个,他在拿自已的长相和秋国荣做比较,看有没有相似之处。
看了半天,觉得自已长得跟秋国荣也不太像。
之所以说“不太像”
而不是“不像”
,是因为帅哥都有一些相同之处,比如高鼻梁,比如浓眉大眼。
如果拿贼眉鼠眼的男人和相貌堂堂的男人相比较,那就可以说一点都不像了。
养父说,当年是一个手背上有黑痣的女人把自已抱给了他们,而且那女的长得挺漂亮。
手背上有黑痣,漂亮,这两个特征周真兰都有,难道她真是自已的亲生母亲?
可要是那样的话,她干嘛要把健康完整的孩子送人?
养不起?
混社会的人都大吃大喝的,会养不起一个孩子?
要送也应该送女儿嘛,这个岁数的人,大多重男轻女,要送也会送女儿,谁会舍得送儿子?
也许,自已生在秋唯和阿玲之前,那时候他们夫妻俩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
也许,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还不想有孩子,于是就把孩子送人了?
王大力又想,也许自已根本就不是他们夫妻俩生的,是他们的某个朋友或者亲戚家不要的孩子,送给他们,他们养了一段时间又不想要了,所以就送人了?
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孩子是亲生的好,有生育能力的人家,谁会要别人的孩子?
也不对啊,自已的养父母也有生育能力的,为什么会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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