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话音未落,门口就传来噗声音……
=_= 我难得煽情一次,水草你特么就不能给我点面子么?!
!
“所以啊,贝蒂你只要做自己喜欢就好,不必意别人看法,因为你不是为他们而活。”
我故作深沉作了个总结,门上擦拭声让我忍无可忍,“水草,麻烦你能正大光明进来么?!”
咕咚一声,很明显是他摔倒了,而且还顺带着把啤酒泼到了我门上……因为我看到了门缝里流进来疑似啤酒不明物……
开了锁,水草正一脸尴尬地解释:“其实、呃、那个、我只是……路过、呃、而已……”
“是是,我知道你压根没有故意偷听,你只是无意间听到了,对吧?”
我抽着眼角,拿纸巾擦干净了门,检查他手是否干净后才敢拽他进来,权当是旁听生。
“画一下这个咖啡壶吧,”
我对贝蒂和颜悦色说道,而水草则一脸乖巧坐板凳上安静喝着啤酒。
贝蒂脸上露出纠结,我于是补充一句,“按照你所擅长也喜欢那样,画出来。”
“嗯,”
她点点头,恢复了些许信心。
很就搞定了速写,我稍微欣赏一会,就毫不犹豫地揉成团扔到纸篓里了。
幸好水草已经咽下了一口啤酒,不然看他那副表情,恐怕他会喷到我画架上来。
贝蒂也是一副惊诧。
“为什么要扔掉?”
她停了画笔。
“因为我没地方放它,所以只好委屈它搬到垃圾桶里去咯。”
我耸耸肩,咬着铅笔考虑下面该画什么好。
“咬铅笔会铅中毒。”
水草捏扁了手里易拉罐,潇洒一甩手精准扔进了垃圾桶,一本正经批评我。
“铅笔是石墨做,又没有铅。”
我深深白了他一眼。
“诶诶?”
他怔了怔,长长睫毛扑闪着,深紫色眼眸里满是惊讶和茫然。
“喂喂,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么?”
我再次深深鄙视着他。
“……咳咳,今天天气很好,我想出去散散步,活动活动筋骨什么……毕竟好几天没打架了……这是不利于锻炼身手……”
他仰头望天,一脸无辜。
“去吧去吧,记得带上小电话虫。
还有只要别顺便溜达到海军驻地里就好,估计萨卡斯基近很火大。”
我放下铅笔,从堆满了纸团垃圾桶里掏出那个变形易拉罐,郑重摆到桌上,开始第二份速写。
“恩……那我走了。”
他顺手拿过我梳子,认真梳理好漂亮让人嫉妒金发,把金属手套一样镰刀柄戴好,临走还把蓝白条纹面具扣到头上,一丝不苟整理自己形象。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吕天歆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男性缘,因为无论是暗恋者还是短暂的初恋,都很快结束。可是在她好不容易和人结婚后,居然开始处处犯桃花。暗恋者突然出现,初恋回头追求自己,暖男处处守护,优雅温柔大叔柔情陷阱,忽冷忽热的老公。天啊!让她回到过去吧!她很平凡,只想找一个真心人,做一对平凡夫妻,可是这些人她不管怎么选,注定平凡生活和她越来越远。...
七年前邂逅的女人突然打来电话,求他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她选择了以死相抗,殊不知他早已权倾天下...
从村医到仙医需要跨越几步末法时代,逆天修真,功德圆满,仙医大成。...
这个世界上有种人,被大家习惯性的称为MT,在战争年代这样的人就是先锋,斩将夺旗,勇不可挡,那么MT在和平年代会有怎样的表现呢,请留意都市先锋传。现公布本书书友群,272837824...
被女朋友抛弃的穷学生,却意外获得了黄金眼,从此,识古董,辨雌雄还能透视美女,你挂空档吗?什么,不懂?别跟我装,说话得摸着胸不摸着良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