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旱季,森林中一切凋零,就连河水都会枯竭。
食物奇缺,湿热,这一切让森林中野兽猖獗,变得十分暴躁。
甚至,它们成群结队袭击部落。
“旱季这么艰难,为什么不寻找更适合居住的地方?”
江晴问。
听过他们对旱季的解释,江晴疑惑,兽神大陆这么大,为何要死守在这一片土地上。
为什么不寻找更适宜生存的地方?
虽然雨季食物充足,可一旦进入旱季,就十分危险。
明知这样艰辛,为何不改变?
众人沉默了,狼墨睨向江晴的眼神儿,闪过愉悦。
这个问题他在成年前就想到了,曾问过兽父,既然死亡之森不适合居住,为何不寻找适宜生存的族地?
兽父告诉他,寻找适宜生存的土地太难,逐风部落所在的族地物资富饶,比起其他部落,逐风部落已然生活的极好!
没有人愿意离开故土,寻找飘渺的希望。
不过,这些年狼墨始终没有放弃这个希望。
每次外出狩猎,他都会尽量寻找更适合生存的土地,其实他已经找到了,只是那里离逐风部落太远。
没找到合适的契机,他不会提出来。
对逐风部落来说,死亡之森养育了他们,他们世代守候着这片土壤。
狼墨找到的地方,已经离开了死亡之森,那里没有旱季,却有寒冷的冬季。
逐风部落,每一名成年的勇士,都需要外出狩猎带回证明自己成年的猎物。
狼墨,历时半年跨越了死亡之森,穿过被称之为天涧的深渊,成功猎到了代表他成年的猎物——猛犸象。
那是一片肥沃的土地,拥有富饶的食物和水源。
哪怕是旱季,水源都不会干涸,那里没有湿热危险的旱季,有寒冷的冬天。
天涧,隔开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可惜,离部落太远,没找到最恰当的时机,他不会贸然开口。
背弃自己守候的族地,会被兽神唾弃。
狼墨不是鲁莽之人,高冷却不傻。
那个地方,他从未跟他人提起过。
不过,江晴的询问,却让他心里沉寂的火焰,又一次沸腾了。
浅婆婆言明,不久后将出现兽潮,他隐约明白逐风部落挡不住这次兽潮。
“逐风部落扎根死亡之森数百年,是附近部落传承最久远的存在。
其实,听外出游历的勇士说过,在死亡之森外,有更强大的部落,更丰富的食物……故土难离,没有人愿意抛弃自己的族地。”
兰斯感叹说。
这是他们的根,离开…太难!
穿越到古代寒门,家里一穷二白,王渊却开始败家了!红糖里面淋泥巴猪油里面加石灰水,官盐倒入池塘里,官酒放到锅里煮火烧活牛尾巴见到乞丐就发钱这些千奇百怪败家法门,让大业皇族门阀世家豪绅坐不住了,因为一路败家的王渊,竟然越败家越有钱,不仅成了天下最大的富豪,连天下都快成这个寒门败家子的了!寻北仪...
曾念薇回到了小时候,父亲尚未抑郁,姐姐并没受辱,年幼的弟弟顽皮又捣蛋。一幕一幕,珍贵如斯,所有悲剧都尚未发,曾念薇欣喜若狂。上一世,她活得太糊涂。这一世,就让她来补救,守护血脉至亲,一生安好!...
黎嘉是陆家的养女,陆逸尘的妹妹。黎嘉爱了陆逸尘一辈子,追了他半生,他醉酒喊着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要了她。她有了身孕,他带回了另一个深爱的女人让她叫嫂子。陆逸尘给了她很多,唯独吝啬爱情。当他为了闹脾气的心爱女子不顾危险的闯入疾驰的车道时,黎嘉为了他也冲了进去。陆先生,节哀顺变,您的妹妹和腹中胎儿已经没有生命体征。陆逸尘温柔了一辈子的脸第一次狰狞阴森。当他重回五年前,他的嘉嘉还活着。只是,为什么嘉嘉没那么粘他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为了生存成为了一名快递员,谁知我的工作时间却是在夜间,而来取快递的,都不是人...
她睡了他五年,他宠她宠上天,这个财倾天下的男人却不知道他的霸道给她招惹了多少敌人。她忍无可忍,将契约撕毁扔在他面前,我要分手!他却直接将她压在游艇的甲板上,语气邪恶的问,莫非我没有满足你?她勾唇媚笑,过去的五年里,莫先生满足了我对男人所有的幻想那…你现在还要什么?他语气灼热的问。她喘息的答,自由我要自由我要正常的生活自由?他笑得不可一世。第二天,满城的求婚广告闪瞎人的眼。阮萌,嫁给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某男一本正经的宣布,然后开始调教...
温酒一觉醒来重生到十五岁,就遇上宿敌带着花轿上门,要娶她?!还好这人是替病秧子弟弟来迎亲的。温酒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很短命,知道谢家将来会满门权贵,知道眼前这个少年会成为权倾朝野的摄政王。温酒揣着小心脏,暗戳戳的朝未来的摄政王示好,我负责赚钱养家,请长兄继续风流潇洒!大概是好的方向不太对。洞房花烛夜,这人忽然玩起了大变新郎。温酒长兄,我嫁的是你五弟,为什么入洞房的是你?谢珩是我接你进谢家的门,你只能是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