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鹰犹豫,米熙正用很犯规眼神看他,他现往多了说不合适,往少了说也不合适,后心一横:“三根就三根。”
反正他躲着抽她也不会知道。
“那我每天要数哦。”
眼神犯规就算了,声音甜甜软软也很过分。
数就数,哪个男人没点私房钱,他藏点私房烟是小事,而且米熙这笨蛋从来不翻他东西,绝对不会知道。
他答应得痛,米熙笑了,还皱了皱鼻子,用很可爱嫌弃表情对他说:“抽烟很臭,你抽完烟一走近我就能闻到,臭!”
臭什么臭,他又没要跟她接吻,嫌弃什么。
陈鹰心又乱跳,这种话题怎么会想到接吻去。
“坐下,换鞋。”
不对她凶一点都不行。
米熙坐下了,捧着那鞋左看右看,磨磨蹭蹭。
陈鹰看不下去,蹲她面前,帮她脱了鞋袜,拿过那双凉鞋,亲手帮她换上。
等到她自己动手,商场要关门了。
米熙被他吓了一大跳,她被他剥光了脚,忍不住往后缩,他大掌握住了她裸足,她觉得他手掌发烫,烫得她脸都热了。
她想她应该自然一点,既然答应了要穿,就要好好穿。
她跟自己说这没什么,这里人人都这样,陈鹰说得对,她是要这里生活,她应该适应。
米熙低头看着,陈鹰手掌很大,皮肤还黑,显得她脚很小很白,她觉得脸要烧起来,她看到他把鞋子套上她脚,然后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陈鹰心也乱跳,蹲着帮一个女生穿鞋,他是第一次。
而发现女生脚这么好看,他也是第一次。
他是冲动了,他应该让她自己穿,再不行还有导购小姐可以使唤,可他偏偏冲动地自己动手。
他越来越喜欢触碰她,不自觉地找一切机会触碰她。
他握着她脚,觉得这里空气很热。
帮她穿好了鞋,抬起头来,看到她正低头看他。
她脸颊红艳,眼波润亮如水,双唇粉嫩诱人。
他又想到了吻这个字,他真很有冲动想吻她,他们脸离得很近,他仿佛能闻到她甜美气息。
“你看,这样不是挺好吗?”
他费劲地扯开笑,用说话来转移自己注意力。
冲动是魔鬼。
他不需要魔鬼来捣乱。
他得冷静思考,他想他不应该要确定他有多喜欢她,他应该要确定是,他能不能,或者应该说,他要怎么才给她一个她想要,并且适合她“然后”
。
给得起,才是真喜欢。
*d^_^b*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吕天歆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男性缘,因为无论是暗恋者还是短暂的初恋,都很快结束。可是在她好不容易和人结婚后,居然开始处处犯桃花。暗恋者突然出现,初恋回头追求自己,暖男处处守护,优雅温柔大叔柔情陷阱,忽冷忽热的老公。天啊!让她回到过去吧!她很平凡,只想找一个真心人,做一对平凡夫妻,可是这些人她不管怎么选,注定平凡生活和她越来越远。...
七年前邂逅的女人突然打来电话,求他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她选择了以死相抗,殊不知他早已权倾天下...
从村医到仙医需要跨越几步末法时代,逆天修真,功德圆满,仙医大成。...
这个世界上有种人,被大家习惯性的称为MT,在战争年代这样的人就是先锋,斩将夺旗,勇不可挡,那么MT在和平年代会有怎样的表现呢,请留意都市先锋传。现公布本书书友群,272837824...
被女朋友抛弃的穷学生,却意外获得了黄金眼,从此,识古董,辨雌雄还能透视美女,你挂空档吗?什么,不懂?别跟我装,说话得摸着胸不摸着良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