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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刚被突然亮起的光芒吓住,紧接着就是毫不犹豫的偷袭。
伴随两声枪响,两只受伤的狼呜咽着逃入深夜,剩下的狼立刻四散奔逃。
“你打中哪儿了?”
“胸部!
你呢?”
“侧腹。”
这两只狼都必死无疑,但又不会马上死——活着会给狼群制造恐慌,死后变成吸引饿狼啃食……满满的都是算计。
“继续。”
呯!
呯!
再次趁着狼群炸开的时机又打伤两只,剩下的逃出了照明弹的范围。
“停止射击”
,林克将两根燃烧棒摆到窗台上预备。
如果狼群真的朝房子集体冲锋,一根扔到门口的燃烧棒即可起到封门效果,阻挡狼群一刻钟。
害怕光亮和响声是生物逃不掉的本能,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老麦趁着狼四散逃开的空隙,打开背包,给自己也戴上林克那种特殊护臂——只要尝试过都会爱上这种杀狼专用道具。
他们统计过数据,发现塑料篮子的卡牙效果比钢丝的还好!
不仅概率远远超过钢丝篮子,还不易挣脱,这一点连林克都没想到。
钢丝篮子比塑料更能保护手臂,但他们平均穿六层衣服,不怕狼撕咬。
他们观察了一会儿,老麦医生叹息,“准备撤吧。”
将信号枪放在手边,跟林克说,“我盯着,你先收拾。”
狼是极有耐心的生物,它们不会被一次打击就撤退,但它们又希望猎物这么认为。
所以它们会离开,躲在黑暗中,等燃烧弹的火焰熄灭或者放松警惕,然后再次进攻。
林克两个看的不是这个。
真正让他们下决心撤退的,是在这期间狼群数量又增加了,说明附近正有源源不断的狼被吸引过来。
狼的勇气和数量成正比。
林克坐回火边,快速收拾起睡袋和烤架,回收没用完的燃料。
他们确实可以依托小屋,将这些狼杀伤杀死大半。
“……可以但没必要,在它们身上浪费的子弹,都是我们一路辛辛苦苦背过来的。”
步枪子弹太珍贵了,按平均每10发子弹打一头鹿计算,打退这群狼需要消耗20头鹿的弹药。
不值得,真不值得……打死的狼肉又不能吃。
虽然他们每人都带了200+以上的步枪子弹,重6公斤,而且林克带的更多,但不划算。
“我猜你突然改变想法,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北面……我想是这个方向,就是这边窗户的远处,按判断可能是北方。
你来看看,能看到吗?那明亮的一团看起来很像火光,也许我们可以去看看。”
林克去看了看,虽然现在降雪已经很小,以他的视力也只能看到一点模糊的光亮。
我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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