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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什么样?”
他说,“就是我这个孙子的卵蛋被爷爷捏在手里,爷爷想让孙子松,孙子就松,想让孙子紧,孙子就紧,想让孙子好过,孙子就好过,不想让孙子好过,孙子就好过不了,我这个孙子要想过好日子,就得想方设法和爷爷搞好关系,要不然,爷爷只要随便紧紧手,我这个孙子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出门时,我劝他,“想开点,我知道你想把日子过好,但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你差哪啊,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还非得靠他……”
是啊,我总觉得,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
不论结果是喜是悲,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但丁群目前的处境根本等不及他去奋斗,他只能抓住孟莉这个支点,摆脱目前的困境,这也导致他从未掉过头来,看看自己拥有的潇洒俊朗的外形,精湛独特的文笔,那是他挖掘不尽的宝藏。
他突然捏了一下我的脸,故意做出要亲我的样子,说“还是你这个媳妇好,理解我,懂我。
没事,不用担心我,你就瞧好了,当你强大起来,那些你淋过的雨,迟早会滋润你......”
都说gay的感情十有九悲。
我倒是理解丁群。
我不知道丁群喜不喜欢我,我从来没问过他这个问题,以前是还没来得及问,现在是没必要问。
但我想,就算丁群心里有我,你要他在悲困潦倒之际,和一个男生风华雪月,不仅不靠谱,也着实无法带给他及他家人安稳的生活。
如果不写作可以拯救丁群,如果丁群选择孟莉可以让他及他家人生活的更安稳,我是接受,且充分理解的。
但我接受不了,丁群放弃写作,选择孟莉后,对生活态度180度的大拐弯。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
丁群的改变,是从孟莉的父亲嘲笑他开始的,孟莉父亲的嘲笑让他记住了“成王败寇”
,他学会了“不择手段”
,认可了无尊严的生活,暂且只能把清高当成破鞋撇了。
丁群开始和能利用的各色人物接触,并亦步亦趋跟随他们去色彩斑斓的地方喝花酒。
白天,尤其上班期间,丁群人模人样,像个谦谦君子,一到晚上,喝了酒,立马变了个人,就像一把扇子,打开与合上面目迥异。
丁群的酒品变得越来越差,他一次次的酒后失德,使得他身体的腐朽味盖过了灵魂的香味。
有一次,他喝醉酒,我去接他,却被几个人簇拥着拉进了一家昏暗逼仄的酒吧。
这种酒吧,里面蕴藏着窄狭的,陈旧的,苹果腐烂的气息。
丁群算是领导身边的小红人,经常会有想接近领导的人,请他去这种地方消费。
我说我不想去,有个平头哥笑嘻嘻说,小兄弟,唱歌跳舞也是工作嘛。
另一个胖脸哥说,对,唱歌跳舞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嘛。
丁群搂着我的肩膀,豪气干云说,“走,媳妇,我领你去闯江湖,见世面。”
见我露出抗拒的神色,他又醉眼朦胧凑过来,在我耳根哈着气说,“就当体验生活了。”
我被丁群一步步推着走向了酒吧的包厢里。
暗夜中的路径十分生疏,我每迈一步,都觉得自己似乎在走向一团也许从此无法清洗掉的淤泥。
走进里面,晃动的玫瑰彩光打在他们身上,就像晨曦大海中的蓝色烟波打在若隐若现的水妖身上,激起了水妖原始的欲望和沉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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