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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丁群仍然住在通柳巷。
我们同吃同住,同起同卧,像两片荷叶,挤挤挨挨凑一起。
我和丁群大学时关系就很亲密,毕业后到了新的陌生环境,我们的感情更深厚了。
那时是我刚参加工作的涉世之初,人海翻滚,孤独迷茫,曲曲折折,幸好有丁群的陪伴,让我体会到生活的鲜活和有趣。
我也很珍惜并感动于这一份尘世间的至亲至纯感情。
共患难的日子总是充满乐趣。
参加工作后,丁群的本色露出来了,爱玩、天真、坦荡,敢作敢为,玩世不恭,活得自由自在。
我发现他会买一些小盆栽放在窗台,一大早起来对着盆栽诗兴大发。
吃饭时,他会和我讲文学,讲诗歌,讲历史、政治、人文、艺术等等,他讲他们单位的段子时,总是惹得我捧腹大笑。
和他在一起,永远不必担心他没有话题,更不用担心会冷场,他讲啥都眉飞色舞,说什么都让人觉得有趣。
他讲那些外国名着时,比如《巴黎圣母院》、《呼啸山庄》、《罪与罚》、《茶花女》,讲述得极为生动,扣人心弦,我听得如痴似醉。
我这才知道,大学期间,他每天泡图书馆,看了很多世界名着,尤其大四那年,我把时间都用来寻找冬冬,他却贪婪地汲取营养,把想看的名着都看完了。
如果说,大学时,他的文采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毕业后,他的文采俨然已是夹岸桃花蘸水开,红杏枝头春意闹了。
我就想,我也该努力,多看点书了,不然在他面前,就像个傻子,他讲的那些名着,有的我连听都没听过,我还大学生,是他的同班同学呢,两人一比,判若云泥、高下立断了。
这或许就是潜移默化的力量和耳濡目染的作用吧。
我把丁群讲的那些名着拉了个名单,然后去图书馆办了张卡,每次借两三本看,规定自己一个星期必须至少读完两本。
不过,我最喜欢读的还是经济方面的着作,毕竟大学学的就是经济方面的专业,再说我也确实对经济有兴趣。
那些国内的、国外的经典经济学的着作我都会借来看,还做笔记。
但丁群的兴趣基本都在文学方面,见我也变得喜欢读书,他开始指导我写作。
下班回到家,我会沏上两杯茉莉花茶,一人桌前放一杯。
我抱着学习的心态,随便写,大多是心情文字,有时候写散文,有时候写诗歌,就是一种想念性的文字。
比如,我每次想冬冬,就能一口气写出大段大段的文字出来。
丁群看了恨恨地说,这人到底是谁啊,敢跟我抢媳妇。
丁群很少写散文,他专攻小说。
他写一个人自杀,跳楼,从88层楼跳下,飘落途中要经过高压电线的电击,噼里啪啦一阵绿光,没死,被电流抛在了一辆公汽的顶棚,惨叫一声,没死,又被公汽抛在大街坚硬的水泥地上,没死,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大货车一溜烟压过,死了。
如此惨无人道的自杀写法,我不喜欢,提醒他:生活终究是美好的。
他呛我:哪有你想象的美好!
在他的刺激下,我也开始跃跃欲试写小说。
我写一个人自杀,自缢,在一间红调朦胧灯光的房间,用一根质地柔软、光泽耀人的红丝带,上面还绣着一只展翅采花的蝴蝶,挣扎的同时,双手上下袅袅舞动,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波浪弧。
寓意,化蝶。
他看后捂着肚子大笑:“这样的文章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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