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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和丁群,两颗浸在苦水里的心慢慢靠近了。
可能是相似的家庭背景,和一样的永远不肯服输的戆直脾气,让我和丁群一熟如故,后来我们越来越投缘,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他也是我大学期间接触最多的一个同学。
他也是我一生中,除了冬冬外,关系最好的朋友。
我也分析了,我跟丁群能慢慢走到一起,并成为最好的朋友,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阶层。
我们都是穷苦阶层,一方面同病相怜,一方面报团取暖。
我和丁群总说,我们两个穷逼不适合读这个有钱人读的专业。
二是孤独。
我们都是独来独往的独行客,就像两只孤独的刺猬,没有人和我们做朋友,我们的心灵都是孤独的,心灵孤独的人需要找到频率相同的那个人,才能读懂彼此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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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一定有一个能感受到自己的人,那人未必是恋人,他可能是任何人,在偌大的世界中,我们会因为这份珍贵的懂得而不再孤独。
所以,我们倾尽一生,都在找那个频率相同的人,在找另一个自己,这是生命中最好的邂逅。
无疑,我和丁群是彼此生命中美好的邂逅。
三是他为我出过头。
这让我想起了冬冬,我一直觉得,一个能主动为你出头的人是值得你去靠近的人。
四是他身上的那股劲和自己很像,够狠。
我们都是那种能顺应惨绝的遭遇,不抱怨,不叹息。
但丁群比我开朗和阳光,他能把一种内在的明亮和温暖投射到外在的形容上和声音里,然后感染你。
五就是他无与伦比的才气。
他真的很有才,文笔非常好。
他是我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个发表了大量作品的人。
他的文章如咳珠唾玉,也如打得通天响的算盘,通篇噼哩啪啦,读着很是过瘾。
当然,他是直男,我100%确定。
他在高中就有个钦慕的女神,笔名“梦鸽”
,梦中的白鸽。
梦鸽不仅人长得漂亮,家庭条件优越,学习成绩还好,考取了北师大的中文系,是真正的女神。
梦鸽文笔非常好,从初中开始就在校报上发表文章,丁群把她所有的文章全部剪辑下来保存,一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翻看。
后来,他也开始写,模仿女神的风格,比女神还勤奋,从高中写到大学,越写越成熟。
他的笔风偏女性化,特别受一些女性杂志的欢迎,那种杂志稿费还高,所以他不用像我做家教那么辛苦,只需拿支笔呆在图书馆不停写就行。
当他拿出这些年他发表的作品给我看时,我都惊呆了。
我说,“难怪你天天在图书馆呆到关门,就是写作赚稿费啊。”
丁群说,“不写怎么办啊,弟弟妹妹要读书,奶奶瘫痪在床,父亲身体还不好”
。
我说,“真羡慕你会写东西,我就只能做做家教,当当服务员,跑跑腿,赚点辛苦费。”
丁群说,“你是学霸,功底比我好,你要写肯定比我厉害。”
我摇摇头,“算了,我不是那块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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