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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狄安娜一直不用正眼瞧李必达,连寒暄都没有,她不肯做活,只是裹着斗篷(是李必达让给她的),坐在营帐前的石头上,用她高贵忧郁的眼神望着远方的天际。
卡拉比行宫陷落后,被杀或自杀的人占绝大部分,活下来当奴隶的寥寥无几,不知何本,但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阿狄安娜的身份无人说破。
即便如此,李必达却在暗中摸清楚第七军团的关节,他希望能遇到司令官级别的大人物,然后再将阿狄安娜送出去,那样这王女的贞洁和名誉都会有个较好的保障,而若被海布里达这样的人知道,后果绝对是不堪的。
不过因为时间太仓促了,李必达也只是从兵士和奴隶那里渺渺地了解了下:第七军团是罗马共和国在小亚的三个军团之一,司令官为色克底流斯;其他的番号为八和十一,前者正在西里西亚处于待命状态,后者则由东方统帅路库拉斯亲自带领,正在往卡拉比赶来。
至于李必达所处的,第六大队第三联队,他也稍微了解了下,军团的联队其实是由两个百人队联合而成,而后三个联队再组成一个大队,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
两个百人队,按理说是由两个百夫长指挥,但为了集权,也分为了一个资深与一个低阶,不过二者的地位并不像字面含义,是由服役年龄来确立的。
比如乌泰瑞斯出身贵族,虽然年龄比海布里达小许多,但依然是资深百夫长,兼任军事护民官,当然他不过将此看作是仕途高升的初级跳板罢了,名族出身,家产丰厚,深得统帅青眼,相信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担任某行省的度支官,步步高升。
但海布里达,他在联队里有个绰号,叫“永远低阶”
的,因为他虽然作战勇猛,但劫掠成性,为此屡次违抗军令,所以一直在第六大队的低阶百夫长职位上原地踏步了七年(罗马军团的百夫长,首先都在第十大队履新,最后的最高归宿是第一大队首席资深百夫长)。
但乌泰瑞斯因为是军事护民官,在色克底流斯那里担任参谋的时间较长,说到第三联队的实际指挥者,还是海布里达。
所以,李必达选择了不动声色。
几日后,他披着个烂皮袄,在卡拉比郊外的一处长满秋草的山坡替联队放牧骡子和山羊,他很惊讶这些在他穿越前根本不会去触及的工作,经过短暂的适应期后,居然干得有声有色,正如古希腊荷西俄德的诗歌:“耕种季节一到,你必与奴仆一起下田,不分晴雨,勿论早晚。”
这是宙斯或上帝强加在人类头上永恒的苦役,深藏在一代代人基因里的东西,现在在李必达的身体中觉醒了而已。
你问李必达为什么不逃跑?没有用的,因为第二天,他就被刺上了七军团奴隶特有的纹身,一排弯曲的葡萄藤刺青,只要带着这玩意儿,走到哪里都是囚笼,这种在二千年后青年男女觉得很酷的东西,却让李必达丧失了自由与权利。
日落时分,一队巡哨的兵士骑着马匹,神色紧张地疾驰而过,进入了军门里喊叫着,“请通告我方所有的弟兄,统帅路库拉斯,与十一军团,已经莅临卡拉比了!”
整个七军团的营地噪杂起来。
大约四十分钟后,李必达刚准备拉骡子回去,山坡上扬起了军号的音乐声,一阵准备夜宿的鸟儿被惊起盘旋,山道和树林挡住了李必达的视线,他只看到了(他之前的眼镜其实是平光眼镜)一只金色闪闪的老鹰,掠过一处处树冠,最后出现在他的视界里。
那是罗马军团的鹰旗,被一名披着熊皮斗篷的旗手擎着,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旗帜顶端的振翅的金鹰,一副傲然睥睨的姿态。
旗手后面跟着一队吹奏的军号手,然后便是一名骑着白马,披着红色披风的将军,周围簇拥着手举“法西斯”
束棒斧头的扈从。
这个将军大概便是路库拉斯了。
路库拉斯慢慢过去后,后面十一军团的官兵,以百人队为单位,列成纵队行军的队形,合着军号、笛子的节奏,踏步走着,百夫长的葡萄手杖上,刻着军团的番号“Ⅺ”
,宛如一道卧在山岗上游行的巨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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