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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黎春娇一大早和黎文清就扛着那一头鹿出去了。
为了行事方便,黎春娇还扮成了男子,因为家里面没有合适的衣服,黎春娇便穿了黎文允的旧衣。
“妹,你累不累,我来扛一段路吧!”
黎文清说道。
虽然知道自己妹子有着神力,但是这段路那么长,光是扛着,也要费不少力。
“不累,哥,我自己一个能扛得动。
而且,你手上拿着野猪肉,也不轻松,我们早去早回。”
黎春娇说道。
黎文清手里一个篮子,篮子里面装着一大块野猪肉还有两个猪蹄。
除了一个猪蹄是用来卖的之外,其它的都是拿给黎文允的。
他们打算将黎文允给接回来。
虽然家里的情况还是不是很好,但是冬天到了,他们也舍不得将黎文允留在县城里继续做活。
以前是没有办法,为了省那一口饭,现在,他们能自己做主了,自然是将黎文允给接回来,先度过这个冬天再说。
更何况,黎春娇还打算这几天再去山中,再打几个猎物,赚多一些银子,给来年春天黎文允做束脩之用。
他们家的读书人只有黎文允。
他们得将黎文允给供出来,以后就算是挣到诺大的家业,自己也有能力保得住。
要不然,他们无权无势的,就算是赚到钱了,买到地,那也是没有能力去保住自己的东西的。
“那你累了要告诉我。
我这些东西清的很,不怎么费力。”
黎文清说道。
黎春娇点头。
两人就往前面走去。
快到集市的时候,黎春娇将肩膀上面的鹿给放下来,然后用绳子套住那鹿的脖子就往前走。
那鹿原先也是不肯的,但是黎春娇扬了扬她的拳头,而后又通过自己的神识来侵入那野鹿的神识。
而后,那野鹿就乖乖听话了。
黎春娇满意地看了一眼那野鹿,然后对黎文清点点头,说:“哥,我们走吧。
这野鹿是拉去药店里卖了还是去酒楼或者是去县里的大户人家?”
整只野鹿能卖不少银子呢。
“我们先拉去药店那里看一看,看能不能卖出去?要是卖不出去,就拉到县城里的大户人家那里。”
黎文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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