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文坛最吃香的无非就是反思文学丶伤痕文学还有知青文学,这些都是洪流过后产生的新流派,反映了这个时期文学爱好者的偏好。
魏明完整地看完了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又跟记忆中谢导的电影版做了对比,其他文章则是简单翻了翻。
站的有些累了,时候也不早了,他乾脆回到寝室,可是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枫哥去找媳妇儿了,彪子去打篮球了,不知道梅文化干啥去了。
利用这个机会,魏明上床准备写点东西,结果还没想好写什麽,乔枫就推门进来了。
「回来了啊小魏。
」
「嗯,刚回。
」
「趴床上干嘛呢,写信呢给家里?」
「嗯~」
枫哥擦了擦头上的汗,过了一会儿,他把一样东西递到魏明面前。
「啊?台灯?」
乔枫丢给他:「写东西还是亮一点比较好。
」
刚把自己的台灯借给魏明,乔枫又出去了一趟,然后从隔壁拿来一件矮桌给他。
「再配上这个,是不是舒服多了。
」
坐在床上写确实比趴着写强多了,魏明由衷地感谢,又有些不好意思。
「枫哥,其实我没有给家里写信。
」
「我就知道,在写情书对不对!
」乔枫笃定道,「屋里又不是没桌子,一看你藏着掖着就有古怪。
」
魏明失笑:「也不是情书,我在写小说。
」
「写小说?」乔枫愣了一会,随即搜肠刮肚鼓励道,「好,有志气啊!
我相信有朝一日你肯定能成功的,我等着在杂志报纸上看到你的作品。
」
魏明继续坦白:「其实我已经算是有点成绩了,今天晓燕婶子来找我就是我的文章在他们杂志社过稿了。
」
在枫哥目瞪口呆的表情下,魏明继续:「这个月发表……」
我是一名半边身体正常,半边身体长满了鳞片纹路的阴阳人,从小被人嘲讽耻笑。我以为我将要孤独终老的时候,我才知道,早在我三岁的时候,就被家人卖给了一只鬼...
我从小是个孤儿,任人欺辱,不敢反抗。直到那一天,我哥哥突然回来了,他成为了神秘兵王,富甲天下,权倾全球,从此我想低调都不行了...
历经千辛万苦,吴蒙终于被一个修仙小宗门收为门人,但悲催的是,一大早去报到之时,却发现宗门一夜之间被一个神秘人灭门,唯一的幸存者,在交待吴蒙继任宗主之位后,便一命呜呼。自此,一个悲催又略搞笑的故事,正式拉开帷幕...
他是只鬼,她是个人。一次被亲爹算计,她成了他的冥婚新娘。新婚之夜,他顶着一张惨白恐怖的脸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她痛哭挠门你是鬼,我是人,我们不合适!无妨,我不嫌弃你。我嫌弃你!她哭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他认真的道因为你是个人。果然人和鬼是有代沟的!...
旅游是职业,抢劫是副业,吃喝嫖赌是专业。看她李晨语如何走遍千山万水,看尽世间红尘。...
合租学姐,貌美如仙。我意外得知她魂魄离体,人之将死。我不想她死,于是,我去寻找传说中能保住人魂魄的灵器魂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