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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发现,其实我还是喜欢活着。
没错,就是活着。
比方说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恶狠狠地打开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泛滥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们。
它们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后继地粉身碎骨,那种麻酥酥的破灭,就是活着;比方说刚才,我失魂落魄地冲进了这个属于我的地方,拧亮墙角的一盏灯,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给我的老钢琴幽幽地浮现出来,就好像在那里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视它,突然无可奈何地一笑,那种酸涩的紧绷着的视觉,就是活着;比方说比刚才再稍微靠前一点儿的刚才,我像是颗燃烧弹那样冲出了三叔家,冲到了楼底下,我让我的车勇敢地在马路上一次次地超过它那些个半死不活的同类,老天作证,我有多么想把方向盘稍微偏上那么一点点,那种强大生猛得没法控制的、想死的欲望,就是活着。
啤酒让我清醒。
我闭上眼睛,倾听着它们在喉咙里慢慢滑行的声音,它们不紧不慢地蔓延着,抚慰着我身体里面那些灼热的内脏。
一定有办法的,等我脑子更清楚的时候我就能想到办法的。
我才不会死呢,该死的人都还活着,我怎么舍得死?现在,喝酒吧。
只有这个老钢琴前面的那盏灯开着,我和这道昏暗的光线一起,变成室内这无边际的黑暗的魂魄。
我怔怔地看着手指间那根烟,它自得其乐地烧着,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来。
我轻轻伸出食指,想把它们弹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刹那间我恍然大悟,于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还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气喝干了它,啤酒里面那些浓烈的气体一直顶到了喉咙上面,然后我才把那截烟灰弹到了空的易拉罐里。
真蠢。
我笑自己。
现在和当年跑场的时候不同了。
我自己是这间店的老板,什么都是我的,每一块地砖,每一条木板,要是连我都不爱护它们,我还能指望谁呢?准是这架钢琴、这道光线让我有了错觉,以为自己回到了那个时候,每一天跑完场,和band的家伙们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都喜欢偷偷地趁人们不注意,把烟灰弹在地板上。
像是恶作剧一样,没有胆量当面对那些使劲克扣我们、不肯给我们加薪的老板竖中指,只好做点儿什么表示我恶心他们吧。
算是做给自己看。
那时候多年轻,多孩子气,但是多快乐。
可就在这个时候,方靖晖的那句话又热辣辣地穿过了我的脑袋,“你觉得法官会同情谁?是一个职业正当、什么记录都清白的植物学博士,还是一个金盆洗手了以后只会从男人身上讨生活的歌女?”
那种熟悉的嗡鸣声又开始肆虐了,掺和着酒精的味道,和类似于呕吐物的腥气。
我捏紧了拳头,四处寻找着我的手机,我不管,我说过的,我要那个婊子养的男人为这句话付出代价,我现在就要。
“方靖晖,你给我听好了。”
我不管不顾地说,自认为自己还算是维持着威胁人的时候必需的冷静,“我没有吓唬你,我什么都敢做,我跟你讲我什么都不怕。
……反正郑成功那个小东西的命是我给的,把我逼急了我带着他一起开煤气……不就是这条命吗?我可以不要,我敢,可是你敢不敢?方靖晖你说话呀你敢不敢……”
眼眶里一阵潮热的刺痛,可是没有眼泪流出来——全都烧干了。
我知道,我又做错了,我又没能沉住气,我知道我这样做其实正中他的下怀,我在身处下风的时候应该仔细寻找突破的机会,可是我却又是一咬牙就起来掀翻了棋盘,我又让人家看到了我的气急败坏,又让人家见识了什么叫做输不起——可是谁叫他侮辱我?
隔着上千公里,他无可奈何地笑,“东霓,你是不是又喝酒了?去睡吧,等你清醒了再和我说。
我要挂了。”
于是我也笑了,“要是你现在床上有人的话,你应该负责任地转告人家——你说不定带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有毒的基因,问问她有没有勇气帮你生第二个郑成功。”
然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脸上依然带着微笑。
果然,我的手机开始疯狂地响,他终于被我戳到了不能碰的地方,不打算再维持那副冷静的表象,准备跟我对骂了——于是我心满意足地关上了手机,我眼下可没兴趣陪你练习,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对骂起来,总是我赢。
干吗总是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总是那种风度翩翩,专等着欣赏我如何失控的样子?我用力地重新拉开了一罐啤酒,太用力了些,拉环划到了手指。
我把脸埋在了胳膊里面,因为突然之间,脖颈似乎罢了工,拒绝再替我支撑着脑袋。
我和方靖晖之间总是这样的,谁也别想维持好的风度,谁也别想从头到尾保持得体的表情,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是这么龌龊了,任何对于“尊严”
或是“教养”
的执着都显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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