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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都山。
位于江城西北,地处偏远,山高林密,是亡命之徒藏身的首选之地。
半山腰,一片地势开阔的平坦地带。
建立起一排排简易的房屋。
房屋前的空地上。
五十多个混混,正三五成群的蹲在那里喝酒聊天,眉飞色舞的说着荤段子。
身穿白色T恤,灰色短裤,踩着人字拖的金豹子,豹头环眼,一米七的身高,枯瘦如柴,身上没有二两肉,似乎一阵风就能把他给吹倒。
贼兮兮的三角小眼睛里,闪烁着冷酷阴沉的光芒,满脸的煞气,负手从最大的一间房屋里出来,轻咳一声。
空地上的所有混混全都安静了下来,纷纷站起身,崇拜景仰的目光,齐刷刷向他投射过来。
一个白毛混混,低头哈腰,满脸恭敬的走到他面前,给他递了一支烟。
金豹子一脚将白毛踢倒在地,冷哼道:“废物,少他妈献殷勤。”
白毛不但不生气,脸上反而堆满谄媚的笑容。
“兄弟们,都他妈给我打起精神来。”
金豹子凌厉的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混混们都只觉得背脊发凉,牙关格格打战。
金豹子哼了一声,“再过一会儿,就会有人上山。
记住:男的给老子往死里打,打死之后,尸体剁碎了喂狗。
把女人留下,咱们以后也不会寂寞了,兄弟们每天都能轮流着上。”
一听有女人,这些混混全都精神百倍,满脸兴奋。
“那个女人很漂亮,你们都他妈别太用力给弄死了。”
金豹子嘴角浮现出一抹银邪的笑容。
“咱们得留着慢慢玩,把她养起来,喏,就像宠物一样的养着,知道不?”
“知道了,豹哥!”
众人齐声回应道,声浪如潮,气势浩大,宛如山呼海啸般。
跟着金豹子啸聚天都山的混混,都是亡命之徒,杀人放火,没有他们不敢干的,其中还有一些是通缉犯。
两个混混将一把虎皮交椅抬到空地的正中央,请金豹子坐下。
金豹子眯着眼,抽着烟,一脸惬意的表情。
所有混混都开始行动起来,很快,每个混混手上都提着砍刀、铁棍、钢管、菜刀之类的凶器,杀气腾腾的站在金豹子前面,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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