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今天做的好,所有人都有肉吃,有酒喝!
做的不好,都给我滚去啃黑面包!”
这威胁还真是浅显直白……
王子殿下在旁边听着,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要冒出-_-||这个图像,但是你别说,这些大兵们就是吃这一套。
你对他好,给他吃好的穿好的,花着大笔钱养着他们,这些大兵就当做是理所当然,不但不领情,哪天要是突然不好了还要反你娘的;但要是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再把奖惩条例都设置好,就好像是在驴子面前挂了一根胡萝卜一样,不用催就自动的往前赶。
所以说,历朝历代,哪怕是以武力立国的国家,打压军队也不是没道理的。
更何况现在王子殿下的身体里面寄宿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灵魂,练兵这种事,从前的王子殿下应该是接受过训练,但是现在的王子殿下能够提出一点建议就不错了。
准确来说,能够提出建议,这本身就已经是一项极其珍贵的天赋,至于具体的执行则交给手下人去做,才能干的又快又好,顺便免得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闹出笑话来。
就好像现在,老将,也就是奥德加就做的挺不错的。
“全体都有,迈步——走!”
奥德加对着士兵大声的吼道,作为眼前这三百人的指挥官,他在士兵眼中还是蛮有威信的,士兵们对于他是又敬又惧;更何况还有美酒好肉的诱惑,自然不敢有一点怠慢。
“准备——,一、二、一;一、二、一……”
王子殿下的脸瞬间就变成了囧字形,但是当他看着一脸严肃,甚至可以说的上是肃穆,就好像是在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喊着口号的奥德加,马上就明智的闭嘴了。
不过,从事实上说,奥德加做的并不算错。
让古代人和现代人一同军训,肯定是现代人做的更好,因为现代人懂得纪律,而纪律,就是军队之魂。
纪律可以让懦夫变成勇士。
更何况现代人都识数,都读过书认过字,在成长的过程中还有着一定的基础,训练古代人,才真的是要从零开始。
不过训练古代人也有着一定的好处,那就是可以打骂,甚至说,打骂都是家常便饭,关小黑屋不给饭吃也算不得是稀罕事,必要时还可以剁下两个狗头以正军心。
在赤裸裸的鲜血威胁下,这三百人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就做死守军令了。
就好像是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一样。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他们走路的速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摆动的频率一样,同时手持刀盾的姿势也一样。
百人好似十人,十人好似一人,一人正在迈步前行,假如说这世上有着克隆人军队的话,那么眼前的便应该是第一支了。
“勉强……还算是不错。”
嘴里说着敷衍的话,但是王子殿下兴奋当中夹杂着欣慰的表情已经完全出卖了他;不容易,实在是不容易,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才算是让这群士兵学会按步调行军。
“但是这些都只是开始而已,我们只是勉强教会了他们怎么走路,真正的该怎么打仗,还一个子都没教呢。”
“您所言极是。”
奥德加虽然有些不以为意,但还是一本正经的答道。
在他看来,一支军队,一支有纪律的军队,这就足以完爆世界上八成的军队了,诸如亚历山大、查理曼、又或者是奥托一世,他们歼敌建国所凭借的也就是手中有着纪律的军队罢了;至于说杀人,那是每个人从出生的时候就铭刻在灵魂里面,根本就不用教。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答应道,不仅仅是因为面前的人是王子;更多的,还是他想看看,王子殿下到底改变成了什么样子!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吕天歆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男性缘,因为无论是暗恋者还是短暂的初恋,都很快结束。可是在她好不容易和人结婚后,居然开始处处犯桃花。暗恋者突然出现,初恋回头追求自己,暖男处处守护,优雅温柔大叔柔情陷阱,忽冷忽热的老公。天啊!让她回到过去吧!她很平凡,只想找一个真心人,做一对平凡夫妻,可是这些人她不管怎么选,注定平凡生活和她越来越远。...
七年前邂逅的女人突然打来电话,求他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为了保护女儿,她选择了以死相抗,殊不知他早已权倾天下...
从村医到仙医需要跨越几步末法时代,逆天修真,功德圆满,仙医大成。...
这个世界上有种人,被大家习惯性的称为MT,在战争年代这样的人就是先锋,斩将夺旗,勇不可挡,那么MT在和平年代会有怎样的表现呢,请留意都市先锋传。现公布本书书友群,272837824...
被女朋友抛弃的穷学生,却意外获得了黄金眼,从此,识古董,辨雌雄还能透视美女,你挂空档吗?什么,不懂?别跟我装,说话得摸着胸不摸着良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