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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四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写作工作,如今一晃眼已经过去了十年。
直到我参加了一次同学会后才知道,当初文学班的几个老铁如今早就下了海,每天激情澎湃的奔波在事业一线。
以至于就连同学会的标语都改成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据他们称,如今还在搞文学工作的人就剩我一个了,他们笑称我提前迈入了老干部的生活节奏,每天就是写写字喝喝茶。
他们说将来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不好预估,但在养生方面我肯定是前辈。
我听着这些不知是好话还是坏话的调侃,总会露出一副只有少儿频道才能看见的纯真笑脸。
我会对他们说,其实我这份活还不错,每个月七千块钱,在我们这种十五线小城市里虽然发不了财,但也饿不死。
换来一番点头赞同之后,独处时的我只有自己心里明白,其实写作是一份拿“命”
换钱的活。
我虽然给命字加了个引号,但我说这话真不是瞎吹牛。
写字儿写长了,就跟喝了七两稻米酿造的骚尿一样,头昏脑涨。
所以为了身体安康,福寿百年,跑步就成了我每天必须要做的事。
这事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我常在家门口那片尚未能打动开发商的湖边跑步,这事儿我已经整整坚持了三年。
我每天早晨一睁眼,都会先喝一杯蜂蜜水,抽一根烟,接着换上我那套比我舅老爷还土的运动服,沐浴着阳光和微风,像赶着去结婚的新郎一样喜眉颜开,到湖边跑步。
这样的平静已经持续了三年,可是在一个月前却发生了一件怪事。
每天清晨在湖边锻炼的就那么几号人,这几张老面孔我就跟看快乐大本营似的倒背如流。
可一个月前,这些老面孔里多出来一个人,这人是个精瘦精瘦的老人,总是喜欢穿着一件文革时期才能瞧见的黑褂子。
这老人的模样有些邋遢和沧桑,从不锻炼,他就跟我同学聚会时那好再来大排档门口的石狮子一样,成天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湖边发呆。
说实话,甭管他是发呆还是跳湖,都跟我没太大关系。
可怪就怪在这老人从不理别人,却就爱冲我笑。
每当我跑完一圈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就非得冲我笑一下,弄得我很不自在。
我这人性格一般,不算冷漠,但也不至于会跟陌生人搭话。
他冲我笑,我就冲他笑,看谁能笑到最后。
结果可倒好,这糟老头子硬是从阴历深秋对我笑到了农历小寒。
我记得那天阴风阵阵,冷的我连隔壁小区卖鸭脖的老寡妇被窝都愿意钻,这糟老头子可倒好,还是穿着那件单薄的黑褂子,湖里的鱼都冻死了,他倒看起来没那么冷。
我跑了两圈,到了第三圈的时候停下了。
作为一名品格中等偏上的良好市民,看见一个孤寡老人苦零零的独自坐在湖边,我属实有些于心不忍,再加上这一个月来攒下的好奇心,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走到了黑褂老人的身边,递给他一根芙蓉王,像挤牙膏似的挤出一个微笑,然后问他:“老爷子,这大冷天儿的您不回家待着一个人坐这儿干嘛呢,您瞧这一阵阵的白毛风,我这小年轻都得穿三层毛衣毛裤,您就套个初秋天儿穿的褂子也太少了点儿吧,不怕被冻死啊。”
我说完这番话之后心里暗骂自己真他娘的情商低,明明是一番关心人家的话,从我这张每天早晨喝蜜蜂屎的嘴里说出来就跟咒人家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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