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20很快过来了,林曦晨被送往了医院,抬到担架上的时候,他嘴里还在不停地念叨:“李筱雅……李筱雅……救……李筱雅……”
“知道了,先送你去医院。”
江右帮忙把他抬上车,他此时有点后悔了,自己为什么闲着没事看什么美女啊?为什么还要说出来了?如果没有这些事情,那么林曦晨就不会追出来了,也就不会受伤了……他被人打成这样,可怎么好?要知道从来林曦晨都是那么骄傲那么高雅的人,现在自己却被人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江右看着都替他觉得疼。
120开走之后,110也很快赶了过来,打人的保镖和车里的人被带到了警察局进一步去了解情况,李筱雅做了笔录,王翰哥哥也出面说明了情况。
这件事也就算这么结束了,只是还要看林曦晨的伤重不重,这关系到打人者的命运。
几个人赶往医院的时候,欧阳少华偷偷看了几眼李筱雅,就是一个普通的不施粉黛的姑娘,不知道林曦晨是犯了什么傻?非要为她去拼命?即使要拼也要等他们来了之后再上,他一个从来没有打架的人去出手,肯定是要被打的啊。
“谢谢你们。”
下车的时候李筱雅轻轻说了一句,她又问了一句:“你们也碰巧在这里吗?”
“是啊,曦晨心情不好,我们就陪他过来喝酒了啊。”
王翰不喜欢李筱雅,如果不是她,林曦晨就不会受伤!
如果林曦晨没事也就算了,如果林曦晨有事,那么自己也肯定饶不了他!
医生已经检查完了,大家紧张地凑过去问:“怎么样啊?医生,没大事吧?”
“目前来看没什么大碍,只是有一些皮外伤,不过打人的看来下手不轻,患者有些轻微的脑震荡,卧床休息两个星期就好了。
注意这个阶段要静养不能太用脑啊。”
医生看着自己的检查记录说,“哦,对了,哪位是李筱雅女士?患者一直叫着你的名字。”
“我是。”
李筱雅点点头,“医生,我可以进去看看他吗?”
“可以。
只是病人需要多休息。”
一进病房,看着林曦晨身上脸上左一块右一块的伤,李筱雅眼睛忽然就湿润了,“林曦晨你怎么这么傻啊?你伤成这样,我怎么和学校和你家里人交代啊?”
“拜托,你能不能不要说得这么崇高,”
林曦晨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救你是应该的,谁让你说我是你老公呢,至于交代吗?很简单啊,你就和我家人说学校派我出去做活动了呗。
然后你和学校说,我救了你呗。”
“林曦晨,谢谢你。
还有,对不起。”
李筱雅知道是自己给了林曦晨一巴掌,他才跑去喝酒的。
同样自己也是因为看到了徐玉新有了新的女朋友所以心情也不好也跑去酒吧的,可是,偏偏要不要那么巧,两个人去的是同一间酒吧。
她被人带走的时候偏偏他听见了她的声音……
“喂,不要搞得那么伤心好不好?我没事的。
你现在是不是也觉得我们之间很有缘分啊?所以说啊,我们之间……”
“喂,你说完了就出去!
要不是因为你,曦晨不会被人打成这样!”
王翰没有敲门就进来了,看着流泪的李筱雅他觉得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完结怀胎5月,却被丈夫和妹妹联手害死,一朝重生,顾天晴只想狠狠教训渣男贱女,登上顶峰让所有人仰望。可是这个半路跑出来的霸道男人是怎么回事?他不是A省最冷酷无情最受人瞩目的帝王吗,那眼前这个不断伺机霸占她的傲娇禽兽到底是谁?!某日,追妻一直无果的霸道冷面总裁终于翻脸,顾天晴,嫁给我,我给你要的豪门生活!彼时已经大红大紫的顾大天后嘴角一扬,风华无双,不嫁,因为我就是豪门!...
传闻琅王萧天佑是皇上从狼窝里抱回的养子,皇上赐婚只为替他解毒,洞房内,岳烟骊唇角扯出一抹冷笑若王爷厌弃,便就着暮光写下休书好了。休书还未到手,便有人来弑杀新娘若想查明方才是何人要一掌打死你,今晚乖乖躺着,一切皆听本王安排。萧天佑冷冷的开口。皇宫里,萧天佑邪魅的嗓音足可震动屋顶偷窥者的耳膜那爱妃在上如何?嗯嗯!如此甚好,臣妾最喜欢在上面了!我们开始吧!岳烟骊的话几乎将殿瓦上之人彻底的雷翻掉下来。...
从山村走出的少年,在足球荒漠美利坚开始自己的足球之旅。C罗秦?他是我唯一的对手!里奥梅西他很强,这是值得尊重的一个对手!大卫贝克汉姆我去过中国,那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当秦踏上足球之巅的时候,我已退役。没有能够和他在球场上争锋,这是我人生最大的遗憾!穆里尼奥我不想过多的评论他,相比起他,我觉得狂人的绰号更适合他!无数名将名宿他是一个天才!真正的大师!秦寿哈哈哈我确实是一个天才!...
海市暗潮来袭,江湖中谁人只手遮天掀起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叶东得遇仙戒从此拥有无上神通,企图力挽狂澜,带领天下会一统海市黑帮,曾经的兄弟暗中作对,警察利用,美女陷害各种出人意料的事情接连不断,旦凭聪明机智,热血仗义是否能够化解危机?危机之中又暗藏多少秘密?神秘的异能组织为何从天而降?这一切是否早已注定?谁才是江湖真正的王者?让我们跟随东哥,杀出重围揭开一个个谜底粉丝Q群243567890...
...
一个普通的少年,阴差阳错地捡到了一本重生者所记录的笔记,于是这是一个全新视角的重生向故事,或者,你也可以叫他伪重生。一群103290928(可加)VIP群109913126(欢迎初V高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