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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绝峰海拔三千四百三十四米比起地球天朝的五岳都要高的多。
如果说华山是以险著称,那这天绝峰,就以绝闻名。
天绝,天绝,天要绝你。
自古华山一条路,天绝峰也是一样,只有一条上山的路。
正是如此疤脸一行才选择这座山峰打劫。
因为天绝峰的绝险,很多灵草宝物比其他峰要多。
正是因此任千寻才打算在天绝峰上碰运气,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土之精元。
这天绝峰不仅是山势险峻,而且妖兽颇多,上了山,就没有退路,只有勇猛直前,披荆斩棘,沐妖兽的血,踏妖兽的骨,前行。
走了数百步,任千寻停了下来。
老天,再一次戏弄了任千寻。
抬眼望去,山坡上又是妖兽群。
独眼瘦猴这个乌鸦嘴,真被他说中了。
是数百头三重天实力的野猪,野猪王也有七重天的实力。
是放弃下山,还是杀上去。
正在任千寻犹豫的时候,野猪嘟囔着鼻子,发现了任千寻的味道。
猪就是猪,即使妖兽王的野猪也掩盖不了自己的本性。
那就是蠢。
只见在野猪王的号令下,虽有野猪横成一排,野猪王自己走站在野猪大军的最前面。
颇具大将军引领千军万马的气势。
“蠢货。”
任千寻笑道,说着举起了血剑,潺潺溪水般的剑意并没有像真正的溪水那样顺流而下,而是自上丹田印堂处往上流,流到了任千寻的头顶。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我任千寻就要与众不同,我的水也要像人一样往高处走。
“守护剑法之万剑归宗!”
任千寻大喝一声,这次不是金色巨剑,变成彩色,更加的灿烂夺目,有一种唯美的感觉。
美的背后常常伴随着危机。
玫瑰美,有刺,罂粟美,有毒。
彩剑美,要你命。
七彩的剑气巨剑霎时间光芒夺目,野猪们都短暂的失明。
一剑,只是一剑,任千寻就是秒杀七重天的野猪王。
因为野猪大军是横着排列的,所以,任千寻找准一个点直冲上去。
“守护剑法之,万剑纵横。”
挥洒着无数的剑气,一口气死神般疯狂的收割着一只只野猪的生命。
妖兽是等级森明的动物。
王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此刻野猪王一死,无数的野猪失去统帅,顿时恐慌起来,也顾不上追杀任千寻。
又爬了几百米的山路,确认野猪群没有追杀上来。
任千寻仰天长啸,狂喜中带有窃喜。
同阶的妖兽比人类力量速度防御都强很多,但人类唯一的优势就是智慧,这也是最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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