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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还有一副内服的方子,也是治疗伤者外伤的,怎奈其中所用药材颇多,而且用量不可多亦不可少,写下的话实在费时,所以也只有我亲自走一趟了!”
马超闻言撇了撇嘴,心想,所用药材颇多,多到什么程度,十几种?二十几种?再说以自己记忆力来说,几乎和过目不忘也没什么区别,只是医者不了解罢了。
“先生且慢,先生已劳累了多时,理当好好歇息。
此事如信小子,就交给小子来做。
小子不才,从小虽说不是过目不忘,但记忆之能也远超旁人!”
最后的话才是马超最想表达的意思,你不是不相信我吗,那我就显露一下本事让你看看。
医者本来不想听马超的,但一见他如此正经,可能是真有本事的人。
马超见医者有些犹豫,就又加了一句:“先生放心,小子怎能不把伤者姓命当回事?”
这话说完,只见医者点了点头。
“听好了,我只说一次!
细辛一两、血竭半两、当归三钱……”
等医者都说完,马超心中惊讶,惊讶有两点,其一就是所用药材不是颇多,而是很多。
他这么一算,一共是七七四十九种药材,这是什么药方啊,要用这么多药。
其中还有几种药材都是有毒的,敢用有毒的药材,还好几种,而且四十九种药材中几乎每种药材的用量都不一样,这也太奇怪了。
研究出如此药方的人,不是庸医那就是神医了吧。
感觉药方应该就是医者所创,而从他之前对伤者治疗来看,绝不是前者。
听医者说完后,马超又给医者复述了一遍,这回轮到医者惊讶了,没想到眼前的少年年纪虽轻,但本事不小。
不错,不错啊。
听完马超的复述后,医者点点头,“没错,你快去吧。”
马超领命而去,抓完药回来后,把药交给了医者。
医者又亲自去煎药,马超看了肃然起敬。
等药好了也喂完伤者后,医者把马超叫到了一边,“如今伤者总算是姓命无忧了。
还好你们送来得及时,要不真就回天乏术了!”
马超心道,这就是命啊,老者命不该绝。
也许是送来得及时,但要不是正好遇到你了,估计还是不行吧。
要说这确实是巧了,马超进城的时候虽然是一心想着赶快给老者治伤,但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最好的医者。
结果走了一会儿后,正好在路边看到个贼眉鼠眼的人,马超知道像这样的人知道的一定是不少。
“福达,把此人抓过来!
不可伤他!”
“诺!”
崔安听了马超的话后就把贼眉鼠眼抓了过来,这可把贼眉鼠眼吓坏了,本来崔安长得就凶恶,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什么表情,又赶上贼眉鼠眼胆儿小,差点儿没吓尿了。
“大,大,大爷,不,两,两位大爷有何贵干?”
吓得这位有点儿结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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