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说的,一定准!
我花申从不骗人!”
花申猛然一点头,以极其肯定的语气说道。
爷们版思语见他应承,倒也不再废话,身子一歪,便倒向了林大小姐,随即又伸手一探,在那林大小姐的手腕上摸了一把,便对花申说道:
“没事,她只是一时酒气发作,这才昏了过去,等酒气散了她自然会清醒过来的。”
“来来来,我说哥们,林大小姐我已然看过了,咱这就接着喝吧?就凭你这超级够劲的酒,今儿咱不把它喝完了,咱就不能回!”
爷们版的思语边说边用力的拍着身旁的酒坛子,其形象整个就是一喝高后懵圈了的酒鬼大叔样。
花申看着那随意摸了一把林大小姐的手腕就断言其没事的爷们版思语,心中一个劲的腹非,你丫的喝了酒不止说话糙了很多,便连这性子也变得跟个爷们似的大大咧咧。
却说这腹黑过后的花申也不跟她客气了,也反手勾上了她的肩,拎了酒壶,对着她说道:
“我说,思语姑娘啊,你这还会号脉治病呢?”
“叫什么思语姑娘,叫兄弟就行,我说,你也太小看我了,号个脉算什么?琴棋书画我都懒得说,那些玩意都是我从小就玩剩下的,这世上,我不会的事还就不多,但偏偏就你整的那些个玩意,不要说我会,我就是连听都没听过,跟你说,自打知道了你这香皂以后啊,我就老佩服你了,后来又在小宁宁那里看到了你那叫打火机的东西,那叫一个稀罕哪,可惜小宁宁把那玩意当宝贝,死活都不肯给咱,咱从小到大就没见过那稀奇玩意啊,还有你那劳什子的香水,太******绝了,简直就是那些爱臭美的女人们最天生的宝贝啊。”
这爷们版的思语叭叭的说了一大堆,把个花申给夸的,简直是天上少有、地下没有的稀奇物种了。
“哈哈哈,思语兄弟你可莫要再这般夸我了,我会骄傲的。”
花申被这思美女给夸得都快找不着北了,虽然这美女现在有点变爷们的倾向。
“骄傲是啥?能吃么?还是能用?有本事的那才有骄傲的资格,嘿,我以认识你这样的骄傲哥们为傲!
来,咱再喝一个!”
这爷们版的思语说罢,便又举起酒壶来跟花申一碰,咕嗵咕嗵的几口下去便见了底。
花申那自是也不能示弱的,也是一仰头,几口下去,便将这酒悉数下肚。
接下来这两人便是你一壶我一壶的将带来的酒尽数喝光,而思语在喝完了最后一口酒后便直接一仰头,倒在花申的怀里睡了过去。
花申看着将黑的天色,脑子里也有点迷糊,以他那渐渐稳定下来的特殊体质和前世酒精沙场上锻炼出来的酒量,也险些喝不过这思语姑娘,也不知她的酒量是怎么练出来的,竟会如此之大。
但俗话说酒能乱性,以花申穿到这大明后的十八、九岁的身体,正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的时候,他看着那醉倒在自己怀里的思语姑娘,还有她那略微有些凌乱的衣裳,他很是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下半身那某种不太听话的东西也很是有些蠢蠢欲动了起来。
。
。
屌丝实习医生赵飞扬,因为一场意外拥有了神奇的透视功能,从此和各路美女结下了不解之缘。水嫩小护士,麻辣女警花,高傲女总裁,当红女明星恩,熟归熟,人家可是很纯洁的呢!...
凌御风,我们离婚吧!这场婚姻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可以,你先赔偿我青春损失费!他的手伸向她的裙底,笑的狂肆,五千万!把你自己卖给我,一次一万,做五千次就够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把大姨妈也省掉,她要十三年才能挣得够!结婚四年,她像隐形人一样活着。当她闯进他的视线,已经是凌氏最有潜力的设计师,更她是他兄弟追求的对象。他拧眉就算他不要,她也只能专属他一人!于是他疯狂的占有她,厨房,车上,试衣间,办公室他就是要撕碎她的清冷高贵,让世人看到她的肮脏,让所有人都厌恶她背弃她!让她一辈子都活在黑暗里!有一天,他发现父母的死根本与她无关,发现自己的心早就被她牢牢的盘踞,发现没有她根本就无法呼吸,可她已经消失在湍急的江水中我宁愿死也不要你的肾。家族遗传基因,她肾衰竭晚期,他满身风尘空降到病房。打晕她!直接上手术台!总裁,我们可以花钱买!他的助理急忙出来阻止,他笑的决绝。这是我欠她的!江小鱼,任命吧,这一次你再也逃不掉了!我的爱会牵绊你一生,即便你已经不会再爱了本文暖虐,坑品有保证,亲们放心入坑,不会让亲失望的!...
未解之谜?灵异事件?不存在的。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什么都是可以被合理解释的。披着校刊社的外衣,在放学后进行的推理活动,度过着了一天又一天的推理日常,这就是放学后推理社。书友群461081409,艾莉猫是个新人小白,初来起点,班子不硬,希望诸位能够和我一起探讨一下读书吹牛什么的,然后对本书中一些不成熟的地方进行指导,逻辑不通或者文笔青涩,这类具体性的意见我都会吸收的,写书码字是枯燥而又孤独的,如果有一群书友陪伴笔者成长的话,那肯定是一件超超超开心的事...
一觉醒来身边的男神竟然变了一张脸,还有比这更惊悚的事情吗?如果还有,那就是盛知夏,不准穿这么短的裙子!不准和陌生男人亲近!不准晚回家!那,还有什么准的事吗?准你爱我!...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四国战乱,究竟发生了什么一代国君,天之骄子,为何妻离子散?父子重逢,又会有什么发生他,身怀绝技,聪敏异常,该如何找回那段真相他,身份尊贵,天资过人,为何却不受重视江湖侠客,宫廷暗斗,孰是孰非。本文涉及父子训诫,非喜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