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又少了一位故人!”
云烨嘟囔着把手里的苹果塞到旺财的嘴里,何邵不能吃了,旺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的能吃,不过到底没有老旺财大气,老旺财吃果子从来都不吃果核。
从来都是啃一圈子最肥美的果肉就算完事。
既然答应何邵去给他吊孝,那就提前准备一下才好,孙先生现在彻底的成了神仙,他老人家说谁什么时候死,绝对不会让你多活过一天,所以现在找他老人家看病的都是超级富豪和勋贵,老先生不喜欢,九十岁的人了,依然会进入到秦岭深处,给那些山民看病,在山里一停留往往就是小半年,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就是,那才是救死扶伤,勋贵富豪死一个少一个,自己不事生产,反而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让人伺候,死掉一个百姓的担子就轻一分,不知道老人家这样激烈的看法是从哪里来的,估计是看云家豪奢的不像话,故意说的。
云烨低头瞅瞅自己的打扮,没有太过分啊,青色的棉布做的衣服,脚上踩的布鞋还是铃铛亲手做的,以前还喜欢在腰里挂一个玉牌显示一下身份,现在从头到脚除了一个乌木簪子,什么装饰都没有,怎么就醉生梦死了?
早上一碗稀粥,两包子,中午一碗面条两瓣蒜,晚餐更是可怜,只有面条没有蒜瓣,辛月嫌吃了蒜瓣子嘴臭。
大将军把日子过的连大混混都不如,怎么满世界的人都在嚼云家的闲话?
辛月的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那日暮的头发依旧乌黑发亮,人老了,越发的喜欢打扮,蜀中的轻纱披在身上穿了等于没穿,粉色的胸围子都若隐若现的,再配上两只长杆子的金步摇,说她今年只有三十岁都有人信。
云家的名声有一大半都是被那日暮败坏的。
辛月只要说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和她闺女站在一起那里是母女,根本就是姊妹俩。
云烨认为这是嫉妒,还是"chi luo"裸的,每天拔鬓角的白头发不够烦人钱,那东西越拔越多,越是觉得自己老了。
一个人老的就越快。
自己活着辛月还能偶尔撒个娇,扮一把小女子,一旦自己死了,云烨觉得辛月一定会成为变态,就是那种摆在大堂上不怒而威的那种杀人老太。
以前忙的时候,自然不觉得时间难熬。
现在清闲下来了,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时间还早,再睡一觉醒过来发现日头才刚刚走正。
“夫君啊,您不能总是睡觉啊,大清早的就睡觉不好,您是不是也学着人家坐着车子去山上看看枫林,瞅瞅红叶。
作上几首诗,妾身也好在宴会上显摆一下。”
辛月看见丈夫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发愣,就小声的劝慰。
“作诗?这事用得着跑到树林子去吗?张嘴就来,听着,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随便给你作一首,赶紧拿着显摆去吧。
就说是我没事写出来的。”
辛月笑的咯咯的,一个老婆子这么笑非常的渗人,左右看看没有人在跟前,抱着丈夫的那张老脸就亲昵几下子,好半天才停下来说:“天下才气一担,您一个就占据了咱们大唐的八斗之多,那些后生小子。
尤其是那个叫做王维的,作了几首诗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您都不用思量,睡的迷迷糊糊地作出来的诗也比他们挖空心思作出来的强上百倍!
妾身这就去。
看看谁还有这本事!”
辛月又走了,原来这几天玉山的妇人们在举行游园会,什么公主,郡主,一品夫人,国夫人,伯夫人来了无数,辛月也去了,估计是在游园会上不太满意王维独占鳌头的举动,特意跑回家找自己作诗的。
至尊觉醒,剑道通神。剑道邪尊,天地不朽,万古不灭,唯我独尊!...
她是个死了九个老公的寡妇,都说她是田螺体,我冒死去追,可尝试了田螺体的味道后。。。我被卷进了一个漩涡,一个探寻人类起源的漩涡。太阳体积是月亮的395倍,太阳离地球的距离是月亮离地球距离的395倍,所以,我们看月亮和太阳是一样大的,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吗?秦皇陵早就被现了,可是一直到现在,都不敢打开,难道是因为我们技术落后吗?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人类起源,这里为你揭晓。...
据说,人一生中会遇见无数个人。走着走着,她就遇见了一个斯文败类。她一直想着要怎么弄死他。可是后来发现,斯文败类的生命力很顽强,怎么也弄不死。弄不死干脆就养着好了,养着养着,发现这条狼还变成了狗。身材好得不要不要的,英俊得不要不要的,听话得不要不要的。...
哭吧,跑吧,绝望吧。弱者的世界就该被主宰。这种脆弱的世界,根本不值得被拯救。让伟大的君王降临吧。只有死掉的人类,才是好人类。等等,你是谁!啊啊啊啊啊啊,好厉害口牙。完蛋了,挡不住了,你这个魔鬼。不要,求求你不要过来。你刚才不是问我是谁?我不叫琦玉。我叫方十三。...
附身一个英国男孩身上成为了曼联92班一员开启了自己足球生涯成为了曼联传奇与曼联92班的兄弟情,与教练弗格森的父子情。都在曼联传奇里...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一年级的学生欧阳馨语穿越到清朝,被山寨大王抢去做压寨夫人?什么,想逃?来了你就别想跑,美人儿,快到本大王的怀里来!不好吧,一个男人怎么够?要做就要做一代风流女寨主,改名换姓,将这世间所有的绝色美男招揽在自己的门下美人儿,你不就是想做这清风寨的女寨主嘛,本大王答应让位给你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