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起和弘晖的革命友谊,那还是在元宵节上。
弘晖由于是四爷的嫡长子,康熙为了以示对自己子孙的恩宠,居然让弘晖每天天不亮便去皇家学堂念书。
虽然沈琳是认为康熙在虐待自己的孙子。
不过,在别人看来,那可是人人巴不得都想去的地方,比方说李氏的那个儿子便也想去,可惜身份不够。
孩子嘛,虽然也懂事,不过,毕竟还小,玩性也大,一来二去的,便在课堂上开小差被先生责罚了。
这本来真不是啥大事,别说人家才五岁,哪怕是沈琳,她十几岁上课的时候还会思想开小差呢,可偏偏弘晖倒霉,再加上四爷严格要求,然后弘晖课堂上被罚之后,回家又被罚。
四爷罚的十分有新意,每天拉二十弓,骑二十圈马,元宵节不能吃汤圆,不能玩花灯……
沈琳:福晋,素不素四爷知道你儿子不素他亲生的啊,所以,特别滴使着劲儿虐待一下?
而福晋居然也同意了!
!
沈琳:弘晖其实素你的贴身生的儿子吧?然后充做嫡子养?你特么滴居然也舍得?
沈琳那时候听到的时候,真是为弘晖抹一把泪,这可怜的娃,这古代的孩子娱乐活动本来就不多,现在节假日没得休息,连汤圆也米得吃,太可怜了!
!
可自己一不是先生,二不是额娘,不能干嘛,甚至连求情的资格也没有。
不过,为了表示自己和弘晖是站同一阵线的,沈琳觉得,自己可是可以做些什么的,比方说,自己来做花灯讨弘晖开心!
!
弘晖自从进上书房之后便搬出了福晋的院落,就在四爷书房不远处,离沈琳的院落还挺近的。
那时候沈琳还没搬家呢,因此,沈琳偶尔也会在散步的时候,碰上弘晖。
别看弘晖年纪小,不过,很是懂规矩,理论上讲,自己是格格,哪怕是府里的侧福晋,也是没弘晖身份高贵的,因为人家是嫡子!
!
所以,看见弘晖,自己是要向他行礼的。
虽然向一个五岁的孩子行礼,沈琳是很不服气,不过,没办法,谁叫自己运气不好,穿越的时候没穿越成公主啥的身份呢?
形势比不得别人,那么只能委屈自己向小孩子行礼了。
脑袋和膝盖,选一个,是个人都会选择脑袋。
而弘晖每次都会回礼。
倘若没有一个对比物,沈琳真没啥感觉,习惯成自然嘛,可偏偏李氏生的儿子弘盼,眼睛长在头顶,觉得沈琳向他行礼是很礼所当然,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是,还双手反背着,头高昂着,让沈琳行全礼,弘晖那个嫡子哪怕受了沈琳的礼,人家还会虚扶一下,嘴里还会客气些呢。
这么一对比,弘晖在沈琳的心里地位,自然蹭蹭的往上涨了。
是个人都喜欢温和可亲的弘晖,谁那么犯抽会喜欢弘盼啊。
因为,沈琳便用老南瓜雕刻了南瓜花灯,另外还扎了一个形似汤圆的花灯,外表就是那种被咬了一口,里面的芝麻馅流了一汤勺的那种。
别看沈琳用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不过,架不住人家穿越前,是学过画画的,国画,油画是不行,画颗汤圆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还是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
画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
第一次见面,他被一个泼辣女子泼了一身酒,过几天这个女人竟转学进入Empty学院,两人相见。女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你只会是我的女人。老公,我想要一个跨世纪的婚礼。嗯?从这个世纪一直洞房到下个世纪?…你大爷…微博林晞词Hy...
三年前,顾氏濒临破产,顾少卿在危机关头得到苏家相助。三年后,名声显赫的第一公子与鲜为人知的苏家大小姐喜结良缘,面对众人质疑,男人淡定我和顾太太相识已久,情投意合,宜嫁宜娶。却不知自己从一开始便落入某人编织的网,只待一步步验收成果。他娶了她,却又弄丢了她她千方百计嫁给了他,却最终选择离开。可是,你轻易闯入了我的世界,我却没法放开手...
华夏第一战兵回归都市,成为紫荆中学的最牛插班生!且看兵王如何玩转都市!...
这是一个吊打各种装逼牛逼的绝世妖孽,也是个极品逗逼!...
男穿女,居然穿出一个超级女球王来,系统附身,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跳水罗杜莎莎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卡卡杜莎莎破坏了我的婚姻,她必须对我负责!贝克汉姆如果早遇上杜莎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选择维多利亚!马拉多纳杜莎莎,快到我的碗里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外门弟子秦封遭人毒手,险些命丧荒野,却被一只黑熊救下。醒来时找不到熊,却发现自己牛了。炼化灵药速度逆天,几秒搞定武技一看就会,学都不用学感知力比妖兽还妖,谁都算计不了就连一身力气,也是大得如神魔鬼怪。唯一的遗憾就是不会炼丹。不过,再垃圾的丹药,只要在手里捣鼓捣鼓,就能让神龙低头,丹神羞愧落泪。走风云,握雷霆,剑屠仙神游红尘,天地莫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