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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她一连给郭志刚写了好几封信,可惜都如同石沉大海,一封回信也没收到,后来,她也就不写了。
到了文档科,科长和张彩玲都还没来,她简单打扫了一下,还去打了来两暖瓶热水,然后,才坐下来拆开了越洋信。
郭志刚的信写的非常简单,说很快就要回来了。
杨峰反复看了两遍,正准备放到抽屉了,张彩玲走进来了,好奇地问,“杨姐,看什么呢?”
她一把用书盖上了,“没什么,我写了一篇文章。”
张彩玲说,“真的呀,我能看看吗?”
杨峰把昨晚写的稿子递过去了。
她写的就是一篇散文,内容是一些生活感悟什么的,她自认为写的还是不错的,除了笔调稍微沉郁一些。
可要是写的平和甚至轻快了,就不符合她当时的心境了。
张彩玲倒还是第一次读杨峰写的散文,觉得写的可真好,特别是有那么一两句,简直写到了人的心尖上。
“杨姐,你们平大出来的是不一样啊,没想到你文章也写得那么好啊,你想投稿吗?”
“对。”
张彩玲半是炫耀的说,“我表姐就是一家杂志社的,要不,这稿子你拿给我,我问问她成不成?”
杨峰说,“成。”
张彩玲又说,“杨姐,光哥那边都追问我好几次了,你到底咋想的?”
光哥是张彩玲给杨峰介绍的对象,光哥全名沈晓光,大学本科学历,平城本地人,自己名下有一套四合院,原来是物资局的干部,现在下海做生意,生意做的很大,见了杨峰一面,就相中她了。
沈晓光本人长得也成,个头儿挺高,五官端正,虽然没有很帅,但比起普通人,也算是可以了。
这么无可挑剔的条件,杨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犹豫。
她笑了笑说,“这,才见了几面,也不好说,再接触接触看吧。”
张彩玲说,“杨姐,你得抓紧了,我光哥这是看上你了,你不知道,给他介绍对象的简直太多了!”
傍晚,张彩玲高高兴兴的下班回家了,杨峰其实也没什么事儿,但她还是故意磨蹭了一会儿,才不紧不慢的锁上门往外走。
这会儿市政府大院里很安静,车棚里也没几辆自行车了,她推着自行车,微微低着头,思索着要不要去副食店买点东西,以及买点什么比较好。
人上了岁数就爱吃甜的,她爸爸也不例外,但以前她不知道,还是林雨珍送来的点心,差不多都是她爸给吃了,她才察觉出来的。
“杨峰!”
一道有些熟悉的男声突然响起,她抬头一看,居然是郭志刚站在大门口,郭志刚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身姿挺拔,瘦了一点,白了一点,带着金丝边的眼镜,穿着一看就很高档的毛料大衣。
脖子上还围了深紫色的围巾。
比以前成熟了,而且比以前更帅了。
但,她既怀疑自己的耳朵,又怀疑自己的眼睛,国外那么远,哪能说回来就回来啊,如果是她认错了人,那就丢人丢大发了。
她甚至下意识的抬起手,揉了一下眼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点。
郭志刚笑了,觉得杨峰一点儿都没变,当然了,比他记忆中更漂亮了一些,大概是参加工作了,穿衣打扮比以前好多了。
“杨峰,我是郭志刚,我不是给你写信了吗,说我很快就回来了。”
提到写信的事儿,杨峰就一肚子气,以前那些信都不会,就临回国了通知她一声,而且信上也没写具体的归期。
这人出国了,可也真的变得不讲究了。
“有吗,我怎么没收到?”
郭志刚愣了一下,“也有可能越洋信太慢了。”
“你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饭吧,咱们边吃边聊。”
“你说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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