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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三章
妖族有小金乌,巫族有太子长琴,不少人都等着老一辈的那些大能分不出胜负,让小一辈的人来分胜负。
明眼人都看得出太子长琴极为优秀,前途不可限量,反之小金乌很少露面,一露面就惹出妖族都难以收拾的烂摊子。
太子长琴作为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从小到大都走在同辈人的最前面,即使族人的性格憨直,他也没少被排斥。
在巫族,他没有任何朋友。
不管是二代大巫,还是其他族人,都称呼他为“太子殿下”
。
在不周山外不远的瑶山上,太子长琴独自抚琴,周身环绕着与巫族格格不入的寂寥。
他没有太任性,选择的地方离族地很近,方便他在被妖族的人抓住前,有机会逃走。
再一次,他闻到了不周山那边飘来的肉味。
血肉的浊气让他停下弹琴,本能地感到厌恶,“原以为离远一些就可以避免,没想到瑶山这边也有族人打猎。”
太子长琴接受不了以血肉为食的事情,他喜用清泉和灵果,食用让口齿干净清香之物,但身为巫族的人,他的喜好完全不被族人接受,更多的族人认为他太过洁癖和矫情了。
正当他无奈之下,要抱起琴离开瑶山时,一声带着童稚之意的声音在附近响起,“咦,你怎么不继续弹琴了?”
太子长琴有些讶然,附近竟然有人。
他的手掌放于琴弦上,随时能弹出琴音,白袖掩去他的动作,只能观他优雅抱琴的姿态。
一个看上去没长大的小少年从某个大石头后探出头,面容精致讨喜,就算是太子长琴也不由觉得眼前一亮。
经过巫族的常年“洗眼”
,他很少见到如此好外貌的幼崽。
太子长琴柔和地问道:“你之前在听我弹琴吗?”
小少年高兴地拍手,“你弹的琴真好听,怪不得我爹一直在夸你,本来我还不相信呢。”
这句话让太子长琴的笑意加深,对这个幼崽的警惕放下。
他看得出这个小少年的修为不高,但是气息纯净,眼含灵光,纯净无暇,是一等一的修道资质。
没有谁舍得让这样的幼崽来得罪他。
“你家长辈也在吗?”
太子长琴不相信他能够躲过自己的感知,目光流转,神色风轻云淡。
小少年笑道:“现在不在啦,我爹是听完你的琴走的,他让我多跟你学一学,还说以前差点和巫族成为亲家。”
太子长琴脸上多出迟疑,“亲家?”
最近巫族的风评不太好,欺男霸女,他不免多想,对方家中是不是也有一个被抢的女性。
小少年点头,拨着指头算起自己和三清的辈分。
“他是我爹认的孙子,我是我爹的儿子,所以我和你们巫族也差点成为亲家啦!”
来者正是鸿二狗。
他修炼烦了,缠着鸿钧和罗睺想要学炼丹,然而两人都对他不报有希望,劝他学其他东西。
鸿二狗经常在罗睺房间里看见一把琴,觉得琴特别漂亮,便央求着要学那个。
罗睺教了他几天,结果鸿二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了个皮毛还洋洋自得地说自己学会了。
忍无可忍之下,罗睺带他去听太子长琴的琴。
那是天命的乐神,洪荒第一个以琴入道的琴仙,他的琴音甚至能让天地发生异象,轻而易举打消了鸿二狗浅薄的自傲。
鸿二狗很郁闷,“你怎么弹得那么好,还可以让林子里的飞鸟静驻倾听?我还以为我弹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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