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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凤在批发市场里精挑细选,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职业装。
职业装被她带回家中又洗又熨又剪线头,末了穿上身一看,倒也颇能对付一阵子了。
批发市场成了她的乐土,因为天气越来越凉了,所以她又给史高飞买了一件略含几根羊毛的羊毛衫。
给史高飞买了,自然也得带上无心的一份。
好歹他是个人样子,史丹凤不好不把他当人看待。
回家把羊毛衫给了史高飞,史高飞嗤之以鼻:“姐你又买便宜货,我不穿!”
史丹凤气得开始唠叨,冷不防无心走了过来,:“姐,爸不穿,我穿。”
史丹凤立刻得到了一点安慰。
等到无心把自己的一件羊毛衫穿好了,她围着他扯扯领口拽拽袖口,嘴里嘀嘀咕咕:“这不挺好看的吗?”
史高飞大喇喇的答道:“好看什么呀!
你把我儿子都打扮成小老头了!”
无心没言语,只对着史丹凤微笑摇头,又无声的做了口型:“好看。”
史丹凤看了他的言谈举止,心中不知怎的,竟然一酸——在个鸡飞狗跳的家庭里长到三十岁,没被人疼爱过,疼爱别人也没得到过回报,未曾想弟弟从土里刨出的小怪物却是知道哄人,乖巧得让她百感交集。
史丹凤恨起了史高飞,绵里藏针的甩闲话:“人长得好,穿什么都好。
是吧无心?”
无心点了点头:“嗯。”
史高飞没能领会到史丹凤的语言锋芒,自顾自的穿上外套:“宝宝,走,白大千要带我们去工地。”
出了写字楼,四面八方全是工地,工地之间夹着几条刚刚竣工的水泥路。
白大千的新客户是位建筑公司老板,老板听黄经理对白大千百般推崇,故而恭而敬之的来请他出山。
白大千为了保持神秘形象,所以也无须对方陪同,自己一路溜达着走去了工地。
工地距离写字楼并不远,已经起了几幢高高矮矮的楼,将来会是一所大学的分校校园。
坟地上建学校,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十分合理。
然而如今出了意外之事,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了。
白大千进入工地范围,先不惊动旁人,只问无心:“你看看这片地方,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
无心东张西望,然后答道:“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只是鬼多。”
白大千打了个冷战,不知道他是实话实说还是开玩笑:“鬼多?”
无心百无聊赖的踢开了脚下一块碎砖:“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反正它们也不害人,多少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白大千转而又问史高飞:“史老弟,你看见鬼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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