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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才点了点头,轻捻茶盏,而后眉头一挑,轻声道:“猜到了,恐怕现在能让你惦记的,也就只有这件事了......但东海龙神那......”
“回来的时候,跟他打了一架,确切地说,是接了他一剑,四个字,深不可测。”
离风再次苦笑,旋即褪去了上衣,露出了还算壮实的上半身。
古铜色的皮肤上,此刻布满了一道道漆黑的裂纹,其间有的深可见骨,有的可见经络纹理,隐约可见阵阵黑芒从中闪烁。
“鸣凤,也废了。”
离风落寞更添,铁剑出鞘横于张秀才面前,但见这柄七尺长剑早已裂纹遍布,似是轻轻一碰就会化为一地碎片。
“嗡~”
剑鸣悲切,这把当年引发江湖无数人眼红的神兵利器,如今也到了暮年,似是终将老去,随着他的主人烟消云散。
张秀才的瞳孔缩了缩,露出了一抹惋惜之色。
眼前的离风,浑身上下早已四分五裂,之所以还能像常人一样行走,无非是靠着最后的修为强撑着,等到修为耗尽,他将灰飞烟灭。
“浑天鉴,当真可怕。”
张秀才叹息。
“确实可怕。”
“我黎氏一族因它而生,也因它而灭,当真可笑至极,到头来,我们不过是是在为一件器物而活,真是冤得很!
冤的很呐!”
离风扼腕长叹,仰天灌下一口,心中百念陈杂,只觉得心里亏的慌,却又无力改变什么。
思绪翻涌,两人皆是默默无言。
良久之后,张秀才打破了安静。
“真想见你儿子?”
离风神色一震,顿时紧紧的盯着张秀才。
“你,有尘儿的下落?”
张秀才犹豫良久,最后叹了口气,起身负手背对着离风,说起了一桩尘封已久的往事。
事情,需从二十五年前说起。
二十五年前的苗阜郡基本是黎族人的天下,这里的民风向来排外,多以养蛊术见长,五花八门的蛊术几乎涵盖了各个方面。
这里没有一城一池,有的只有大大小小的寨子,按照地形,共分为九沟八十一寨,这些寨子按照一定规律排布,拱卫着一处古老的祭台。
离风却是他们寨子中的异类,不修蛊术,一心扑在剑术上面,这些年来修习剑术没少遭到同族的白眼,尤其是当他娶了个来自京都的婆娘之后,尽管这个女人温婉善良,但依旧免不了同族们对他们夫妇的排斥。
而离风的寨子,二十五年前轮为祭台的守护者。
排斥归排斥,离风毕竟是大寨主的儿子,总也不能给逐出寨门吧,尤其现在轮到自己的寨子充当守护者,正好是需要用人的时候,离风虽不修蛊术,但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倒也不是虚的,用来守护祭台,却是最为恰当不过。
整个寨子敢站出来为他说话的,只有弟弟离虹,奈何人微言轻,胳膊终归拗不过大腿。
离风倒也不以为意,知道族人心里的想法,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安慰几句,而后二话不说,直接带着妻子前往祭台,从此便淡出族人的视野,二人在祭台一住便是五年。
说是祭台,其实就是一块高大宽阔的石台,石台中心供奉着黎族世代供奉的神器——浑天鉴。
虽说是神器,其实就是一个大一点的石碗,上面雕有八十一种各类珍奇异兽,碗里常年有半碗黑水,无论如何取用,始终未曾少过半分。
之所以成为黎族神器,这水也是主要原因,它可以让蛊虫得到进化,从而使整个黎族的蛊术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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