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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伪娘的话语起了作用,或许是我还没有勇气接受分手这个事实,总之,在和伪娘告别后,我心里已做好低头的打算。
去他妈的自尊吧,还有什么,比那个花样美男的温柔一笑更有吸引力。
回家路上,我特意买了一束百合和一个青花瓷瓶。
虽然花不再是那束花,瓶不再是那个瓶,但人还是那个人,情还是那份情。
阮臻,我愿意为爱伏低,你呢,可愿意蹲下来,再牵我的手?
到了家里,往花瓶注了水,把百合插进去,依旧摆在原来的位置,仿佛这里,不曾有过一片狼藉。
我怔怔的在花旁站了好久,只希望,我和阮臻之间,也如这花这瓶一样,看不出一丝争吵的痕迹。
带着这样一份美好的心愿,我开始麻利的收拾房间。
地板认真的拖过了;家居用抹布仔细的揩拭了一遍;就连一向懒得理会的窗户,也被我擦得熠熠发亮;书柜里随意放置的书本,也分门别类一一摆好。
两个小时下来,屋里窗明几净、井井有条,好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家。
我站在客厅中间环顾一遍,鼻子忽然有点发酸,这个小小的房子,这个我和阮臻共同生活过的地方,我是如此的舍不得。
不能任由这种哀伤的情绪酝酿下去,我吸吸鼻子,转身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餐。
淘好米,先把饭煮上,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前天买的筒子骨,用汤锅炖好,接着拿出油麦菜,准备清洗。
可是因为油麦菜也是前天买的,似乎不太新鲜了,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出去另买呢?若是平时,我可能会将就,但是今天,因为要刻意表现一下,我决定还是出去现买。
同时,可以买条桂花鱼回来——阮臻喜欢吃鱼。
熄了火,一路小跑着去买了鱼和小菜,看到车厘子很靓,也买了点,然后又小跑着回来。
生怕时间晚了,阮臻回来,菜还没备好。
只是,在这样的一份忙碌中,我竟渐渐忘了,我和他,是吵了架的,而且,我还当着他的面,泼妇一样挠了他的初恋一把——这样的一种情形下,他还会不会领我的情呢?
当厨房里飘出饭香、骨头汤香、鱼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会了,而我等的那个男人,却还没回来。
我把手机拿起又放下,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打个电话问问。
是,我虽然行动上做出了妥协,但口头上,却还是抹不下那可怜的面子。
好在门外的脚步声救了我,我终于不用为打电话而纠结了。
当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瞬,我飞快的过去打开门,给门外的人,一个大大的笑容。
阮臻有点惊愕,不过,那抹惊愕甚至还没浮现在眼里,他已经换上了一份疏离的表情,仿若没看到我这个人一样,只顾低头去鞋架拿拖鞋。
我讪讪的站着,笑容犹在脸上灿烂,心里却像被人浇了一盆凉水,冷飕飕的不是个滋味。
阮臻换好鞋,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向书房走去,经过那束百合的时候,他的脚步似乎慢了一点,当然只是似乎,因为他并没有停下来,依旧一步一步,稳稳的走了过去。
那满屋的花香鱼香饭菜香,烟火的温暖,他竟不闻不见。
我在门口怔怔的站着,手依旧放在门把上,保持着一种可笑的悲哀。
我这是为哪般,因为爱着,所以,就要受这样的冷暴力?
我很想争气一点,掉头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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