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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发——其中有真箭,亦有的并非一般意义上铁镞白羽的箭矢,而是连夜拆掉了营帐里所能找到的所有木头,劈砍成了一端锋利的木箭——不过三轮放箭,西面军死伤过半。
“阿拉阿拉——”
冲杀声响起,墨卢王主力军向西面军汹涌而去。
枫灵立于熊熊烈火之前,望着远处厮杀,眸色愈来愈深。
三年前,她带着北**队与南国作战,三年后,她站在这里,却是带着别人,与自己曾经的手下厮杀。
立场的转变十分容易,站在不同立场上便会自然地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世人常是如此,自己在一方立场时,很难想象另一方的出发点,但一旦自己站在了对面,便不由自主地用同样的出发点,做同样的事。
她蓦然发现,自己的目的不知不觉就从保住爱笙父女的命变成了突围,又由突围变作了取胜。
这变化叫她惊心。
风停了,雪也停了。
不,风没停,雪也没停。
而是火势凶猛,仿佛要将人吞没一般,愈烧愈烈,热浪和西北风相抗衡,竟将头顶上的雪花生生烤干。
身后明明是通天烈火,可是为什么,身上依然冰冷。
是因为,这身甲胄么?
她失了神,竟在沙场上发起了呆。
人发明衣服,是为了取暖。
甲胄也是衣服,却是为了延缓死亡。
恐怕世上最没用的衣服便是这东西了。
不但不能取暖,也不能真正的阻止死亡,穿上盔甲的人,比任何人都容易死。
因为穿上这身衣服的人,面对的,是生死抉择的战争呵。
少时习字时,父亲杨尚文教自己写“武”
字,解释说,武为止戈。
真的是这样么?为什么那些三更灯火五更鸡的热血男儿,习得了一身好本领,却被送到了战场上,成为国之利器——他们甚至将此作为报国的唯一手段。
其实枫灵早就知道,战也好,和也好,为的,都是一个字,利。
啧,愈来愈冷了……
“你个差窍!
你他妈打算把自己烤熟了回来见我么?!”
一声怒嗔把枫灵从游荡的神思拽了回来。
黄色骏马威风赫赫地跃到自己面前,马上红衣女子怒目圆睁,气得牙关都在打战,声音也是发抖,反反复复骂着扬州土话:“你个差窍!
你个八级货!
当年被我射到,恐怕也不是我箭法好,而是你夯货得在战场上也发呆吧!”
说罢还是不解气,一马鞭柔柔甩了过来。
枫灵眼疾手快地反手抓住鞭根,吃惊道:“惜琴,你回到这里来做什么?回去,到主力军后面墨卢王那里去,到安全的地方去!”
惜琴脱口道:“有你在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所在。”
枫灵怔怔望向惜琴,惜琴将鞭子狠狠一掣,又是骂道:“所以怜筝总说你是呆子,我还不相信——你他妈的是天字号第一呆子!
快点上马!
想带着我和‘烈风’陪你一起烧烤么?”
因吃惊而半张了嘴,枫灵借着惜琴鞭子上残力旋身上马,落在惜琴身后,双臂穿过惜琴腰间,握紧了惜琴冰凉的手背——那本是紧紧攥着的因为紧张而浸润了汗水的手心倏然张开,反过来和枫灵的手掌十指交握。
人世间利来利往的规则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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