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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国倒抽了一口凉气,见他拉着钱雪已快步出洞,忙急急跟上。
“孟大哥,真,真有杀,杀人犯?”
他的声音都抖了。
“别说话,快走。”
钱雪跟着他的脚步已跑动起来,大棉裤和地上杂草束缚了她的行动力,磕磕绊绊,几次摔倒又被孟向东拉了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
才跑出一百多米,就撞上了山道拐角出现的两人。
前头一人二十多岁,梳着小分头,上身一件咖啡色夹克衫,下身配一条绿军裤,脚上一双黑皮鞋,穿着洋气,颇有几分小白脸模样,手上却提了只死狗,狗头垂着,鲜血滴答,看样子刚死去不久。
钱雪跟着孟向东的脚步停了下来,目光在死狗身上一触,不由就移到那人还算英俊的脸上,心底暗骂一声,真是人面兽心。
这男人见到他们三人,也是一愣,脚步放慢,最终停了下来,他微微转头,“彪哥,三个小崽子。”
在他身后,是个高大粗壮的男人,一身绿军装,年纪已不小,四十往上,一脸络腮胡,但随着抬眼,似有两道精光逼射过来,让人心头发紧。
他手上扶着辆自行车,后座上高高捆着两床蓝底白花粗布被子,被子上还扎着个不小的米口袋。
钱雪再看去,他手上那辆二十八寸凤凰牌自行车,车架子被刷了绿漆,在杠子上还有四个白漆字,中国邮政。
也不知他是偷了哪个邮差的车子,那个邮差是否已遭了他们毒手。
“哥,他们也上山,抓兔子吗?”
谢天谢地,钱雪把这句话说完整了。
曹建国紧跟一步,躲到了孟向东身后,脑袋探出来,道:“哥,他们抓了条狗。”
前头一人是个小混混,这种人欺软怕硬,很好解决,后一人却不同,双目精光如电,身上凝着股煞气。
看身量,山洞里那件带血迹的军装应该就是他的。
以孟向东的眼光来看,此人相当棘手,身上可能背了不止一条人命。
而他身边两个小家伙都很机智,已在尽量降低两人的戒备心理,孟向东防备着来人,目光特意在狗身上转了一圈,稍带夸张露出一点羡慕之意,“他们抓得狗可比兔子大多了,肉也多。”
“嗯,狗肉好吃,村里那条大黄杀了后,我也吃到两块肉呢,可好吃了。”
曹建国接话。
“彪哥,三个小崽子看上我们杀的狗了。”
那个青年听完这段对话,眯眼一笑说道。
“既然这样,那我们请三个小家伙一起尝尝狗肉吧。”
络腮胡阴恻恻道。
别怪我不放过你们了,你们死总好过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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