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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是一个恰倒好处的时间,正处在白昼与黑夜的临界点上。
这时看什么都会有一种朦胧美。
我六点的时候正式从宿舍出发,这显示出我对待爱情的从容以及应付女孩子迟到的策略。
我的许多朋友就是在等待中被磨的没棱没角,圆乎乎的一脚可以踢出老远。
我可不想让历史重演。
走到小树林的时候我发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我根本不清楚那个叫雯的女孩究竟是何等模样,而小树林又太不具体。
所以常常有人慨叹人往往不能左右命运。
我机关算尽最后还是得等待。
就在我快要望穿暮色时,有个人跳出来说,嗨,原来你在这,好象是我在东躲西藏。
我不喜欢“原来”
这个词语,总觉得这是弱智的人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字眼。
当然我这里没有任何对雯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
那晚的谈话很愉快,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而且遗憾的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使我始终不能深入细致的观察她。
谈话的内容算是个人隐私忽略不计,但结果有必要提及:我和她成了朋友。
朋友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有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
所以我们的关系在周围人的谈论中变的微妙而脆弱,但我从不严声厉色的解释什么,毕竟闹点绯文并不损失什么。
世界上的完美祖合我概括为两种:“英雄美女”
和“才子佳人”
。
雯没有给我饰演英雄的机会,所以情节只有按照第二种可能推进。
在我无聊的用吃和睡来打发时光的日子里,我还挤出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没想到竟然在校报显眼的位置发表了,这充分证明了校编辑的不学无术。
文章发表后我自己都惭愧不已,后悔没有起个笔名欺名盗世。
幸好校报的价值不是用来阅读而是充当一次性餐布,也就避免了我被口诛笔伐的命运。
古代怀才不遇的人常常慨叹世无伯乐,而历史发展到我这里却成了另一种版本。
我自认无才,顶多只是一匹身手敏捷的马,但雯却一眼相中说我是一匹千里马。
她把我的那首诗挖掘到了连我都没有想象到的深度。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现在考试中常需要这种无中生有的智慧去揣摩作者的“良苦用心”
。
她的夸奖最初让我汗颜,习惯了之后就是陶陶然,直到后来连我都认为自己是个百世不遇的天才,随手写下的文字都能流传千古。
我对文学萌生出了前所未有的热爱,整天像个职业诗人一样对着一打白纸发呆。
我的朋友用一种很可怜的眼神打量着我说花痴了?我轻蔑的微笑着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狗屁”
,但最后的结果是我成了公认的花痴。
唯一可以作为安慰的是又有几篇连我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诗歌被盲目的校编看中了。
这更加让我坚信自己是个才华横溢的热血青年。
在雯的崇拜的目光里,我看到了自己光明而又平坦的前途。
后来我还遇见了那个对我有知遇只恩的校编,是一个慈眉善目体形略微臃肿的老师。
他把厚实的手放在我的肩上说前程锦绣啊。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人们总爱在希望的前面加上一个“沉甸甸来修饰。
那个老师姓牛,我尝试着叫了几声牛老师或者牛编,都觉得有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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