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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顿现在很愤怒!
真的,他现在真的超级的愤怒!
当自己从撒哈拉沙漠里醒来,如同一股新生的新生儿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
他没有名字,于是便在埃及国立图书馆里学习英语的时候给自己起了个罗纳德.唐这个人类名字。
为了生活,他成为了一名猎人,是专门完成那些委托人所委托的任务,然后领取赏金的赏金猎人。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些对于别人来说是致命的诅咒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总是会没用,一些陷阱在自己踩上去的时候总是会失效,估计是自己的运气非常的好吧?
他喜欢玩游戏,尤其是《星际争霸》。
在闲暇之余,自己会登陆游戏玩上一整天,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技术比自己要更厉害的人,他的名字叫路明非。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自己见到路明非的时候,心里总是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服从感和信任感,感觉他是值得信任的好朋友,便经常和他一块组队将其他对手虐得稀里哗啦。
后来有一天,路明非说自己被美国一所大学录取了,过几天就要去参加面试,于是自己便上网搜了很多大学面试学生时常问的问题来训练路明非,好让这个贱贱的家伙通过面试。
又过了几天,自己突然在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悬赏,目标是芝加哥郊外的一所叫卡塞尔学院的私立大学,到那里一个叫‘冰窖’的地方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汇报给雇主后就可以拿到五百万美元的赏金。
五百万啊,自己累死累活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啊,于是自己便报名了,结果很快他就被雇主要了。
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潜入调查任务,自己以前也做过很多类似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所卡塞尔大学里的人都是疯子,他们研究的东西居然是龙!
真是秀逗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龙吗?而且还写了那么多的书!
好不容易摸了进去那个‘冰窖’,可是一进来总是有人在背后叫自己‘哥哥’,可是四周都没有人,难道说自己这是见鬼了?
没办法了,只好先溜了,可是溜了才没多久,自己就感觉有人在背后追着自己,于是便随手偷了一辆摩托跑路,刚出校门就和一辆布加迪威龙这辆超跑撞上了。
起来的时候发现驾驶这辆跑车的,居然是路明非!
而且旁边还坐着一个靓妹,看来路明非这小子艳遇不浅。
可是,正当自己准备假装挟持人质逃跑的时候,一个怪物突然出现自己的背后说‘哥哥’。
我哪里有个怪物一样的弟弟啊,在超级害怕的时候,这所大学里的学生个个长枪短炮的跑了过来朝这个怪物开枪,完全没有发现自己也在这里。
但是,那个怪物的身上好像有一层屏障,可以阻挡那些子弹,本来以为可以悄悄离开的时候,突然有个拿刀的年轻人三两下就废掉了那个怪物的屏障。
自己被那个怪物保护了,不管子弹怎么璀璨它就是死死地把自己保护在怀里,看着怪物的脸,他终于想起来自己是谁了,他是诺顿,龙族四大龙王当中的青铜与火之王!
掌管火之权能的初代种!
可是,想起来了又如何,自己的弟弟就死在了他的眼前,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什么事情也做不到,只能灰溜溜的逃跑,回到当年自己和弟弟亲手建立的青铜城,见到了时隔两千多年未见的龙侍参孙,让自己找到了复仇的机会。
于是,他等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
就为了复仇的那一天快点到来。
终于,三个月后,那些曾经杀死自己弟弟康斯坦丁的低贱混血种驾驶了一艘船来到了青铜城外,派了两个人进来青铜城试图安装炸弹炸死自己,可自己不是弟弟那个蠢货,乖乖地站在原地受死!
所以,他启动了青铜城的自毁程序,然后出来了青铜城,试图将那艘船摧毁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立即做出了规避动作的那一瞬间,一枚子弹擦着自己的脸颊朝水底射了下去,如果被那枚子弹击中的话,自己不死也要重伤!
而就在自己即将摧毁了这艘船的时候,他看到船的天线下面站着个混血种,他记得,就是他!
重创了弟弟的第三只眼,让他失去了言灵的力量,才让他死去!
那个混血种手里拿着一把狙击枪在瞄着自己,而就当他准备绕到船后边的时候,居然被那个混血种抓住了机会!
子弹打烂了自己整只右手手臂,连同肩胛骨一起变成了碎块。
他的身上有黑皇的气味,难道说他是黑皇?不可能,黑皇现在还没有苏醒,所以他不可能是那位至尊,那么他应该是一个被皇选中的龙侍。
可即便他是那位至尊的人,也不能阻止自己的复仇!
忍着疼痛,自己只好选择了让参孙献祭,与自己融合恢复力量。
墨千夜站在船的最高处,看着诺顿融合了参孙的身体完成了献祭。
龙形,再次夭矫舒展,如欲腾空而起。
龙王诺顿,沉寂千年之后,再次以君王的姿态凌驾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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