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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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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去东湖!不是我对东湖有多喜欢,而是新湖市除了东湖并没有什么其它拿得出手的景色。”这是上一世刘诗诗问他去哪玩,他回答的话。

    高三的时候,两人正式谈恋爱,第一次出游就是载着她来到了东湖,他至今记得那天她有多高兴,她的八颗雪白牙齿整整露了一天。

    那一次也是在这个路边摊前买的菜肴,是刘诗诗去买的,花了三十元钱,买了一只烧鸡,一块牛肉,一份拌凉菜,一份煎耦合。

    自己当时还很生气的说她小气,她就笑着跟自己说对不起,对不起,当时混蛋的自己让她从这里走着去了东湖。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混蛋,那时候她的父母都下岗了,为了给她攒钱治病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陆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当初刘诗诗拿出的钱都是一块两块的钱,连个五元面值的都没有,可想而知当初的三十元钱是她积攒很久的零花钱。

    到了东湖,陆浩一手提着食物一手牵着她的手往东湖的北岸走去,刘诗诗问他为什么去那么远的北岸,陆浩眼睛发涩,真想告诉她是因为以前有个混蛋故意为难他的女朋友去北岸。

    “你不喜欢吗?”陆浩停下来很温柔的对她说道,“你要是累了我们就在这里好了?”

    刘诗诗看看周围攒动的人头,噘着嘴不高兴的说道,“谁叫你来这么远地方的,非要来东湖,这里到处是人,也就北岸人少了!”

    “那就辛苦下,我们去北岸?”

    “好吧!”刘诗诗翻着白眼,嘟着嘴又锤了他一下。

    来到北岸陆浩洗干净手,把烧鸡一点一点的撕好,看到嘟着嘴的刘诗诗,就笑嘻嘻地喂她吃,而刘诗诗总是嫌弃他这不对那不对……

    高三年那年,自己就坐在她坐的位置,看着满脸大汗却一脸笑容的刘诗诗把整只烧鸡一点一点的分好,自己就张嘴巴吃还不住的吐槽。

    记得很清楚她做完这些起身没有站稳差点摔倒了,自己不但不扶着她还笑她笨,当时她的眼睛朦胧了片刻,笑着说腿麻了。

    多年后自己去咨询医生,脊柱侧弯是个非常危险的疾病,会危及生命,要是不抓紧时间治疗病人只能在剧痛中慢慢等待死亡。

    那时候她该是一个怎样的心态?面对自己的时候还总是一副笑脸,她眼睛朦胧的那一刻并不是想倾诉自己的病情,而是想要个依靠的肩膀。

    那时候她的情况已经很危险了,上手术台成功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二十,她承受的压力该有多大,可她就这么一整天都笑呵呵的,没让自己发现一点端倪。

    异常其实是有,只是那时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关注到这一点,或者说自己当时根本就不关注她……

    “陆浩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陆浩道。

    “你买的菜太油腻了,我都吃不下!”

    这不是你喜欢吃的吗?陆浩看着她突然明白了,这些都是自己喜欢吃的,一瞬间陆浩觉得自己特混蛋。

    “那你喜欢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刘诗诗摇摇头,“不要了,这么远多不方便,我在家吃饱了的,你多吃点就行了!”

    “那你吃点凉拌菜这个不油腻!”陆浩把塑料袋撑开,放在她面前,又递给她一双筷子。

    “嗯,是不错,这个挺好吃的!”刘诗诗仰着小下巴看着他,红润的小嘴一撅一撅的咀嚼着。

    一缕俏皮的阳光穿过层层枝叶的阻碍洒落在她的发梢,让她微微眯起了眼睛,再加上一撅一撅的嘴唇,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在索吻的动作。

    陆浩有些艰难的转过头去,声音干涩的说道,“好吃你就多吃点,你吃素我吃肉!”

    “那你快来吃呀!”

    在陆涛的记忆中,她始终都是一个美丽又懂事的女孩,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可是她却只能是自己的陪衬,局长的儿子,学习好,班长,长得帅,会写毛笔字,会弹吉他,会唱歌,从小到大就是优秀的榜样。

    有专家研究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两个人一般很难结成婚姻伴侣。

    自己从小跟她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亲如兄妹,长大了一起去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追着蛰,领着她去偷幼儿园的向日葵,被抓到了一起被打屁股。

    闹矛盾了你挣我掐,事后却都能忘得一干二净和好如初,这可以说是典型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高三年那年,蓦然回首,猛然发现这就是爱,可惜好景不长,被大学这道二次分拣器给隔开了,随着时间距离的扩大最终还是分手。

    不过今天的她,跟几年后的她的表现完全就是反个了,自己必须消灭任何一点意外才行,万一自己弄巧成拙,让她的爱偏离了原点,那可就惨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陆浩觉得还是按照以前那样发展才行,上一辈子她深爱着自己,自己不懂得珍惜。

    这一辈子自己深爱着她,那也要让她按照前世那样深爱着自己才行,自己可以对她好,但是却不能娇惯,万一她腻歪这样的自己那可就抓瞎了。

    “陆浩你给我唱首歌吧,我喜欢听你唱的歌。”

    “唱歌?”

    “对,就是唱歌,唱那首小虎队的歌……”刘诗诗一脸兴奋,她最喜欢听陆浩唱的《爱》,每次他唱的时候,自己都会偷偷的幻想。

    唱歌是自己拿手的东西,如果说以前是业余,现在绝对有专业级的水准,想来唱歌也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她要是不说,自己还真的会忽略了这一点。

    陆浩没有唱小虎队的《爱》,而是唱了一首杨宗纬的《一次就好》——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

    刘诗诗听得痴迷,她平时就喜欢听歌,敢肯定这是一首新歌,抬眼看了眼灿烂阳光,清澈的湖水,视线最后落在了陆浩的脸上停留下来……

    这是为我做的歌吗?

    “谨以此歌,献给我青梅竹马的挚爱,刘诗诗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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